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解除荣定成聘用合同的公告
县平调艺术传承中心职工荣定成因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30天以上,现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自2013年3月22日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起生效。
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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