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4〕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推进汽车油改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宁海县推进汽车油改气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探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强能源供应的多元化和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规划、市场交易、资源利用、政府监管等环节,通过市场化机制创新,探索低碳减排的实现路径,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现就推进我县公交车、出租车、巴士、教练车等车辆油改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宗旨,以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环境建设为目标,以发展燃气汽车,减少汽车尾气污染为重点,打造绿色交通,发展低碳经济,深化和巩固国家生态县、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考虑,总体平衡。汽车油改气及加气站建设与全县天然气资源配置均衡发展;加气站数量和规模应适度超前。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县各城镇应以汽车加气站布点规划为指导,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出的原则逐步推进。
3.市场引领,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气站建设以市场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的管理体制,对加气站建设加强指导和管理,按照先规划后实施,依法审批的原则进行规范管理。
4.安全规范,集约用地。加气站建设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鼓励发展油气合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
二、发展目标
(一)2015年近期目标
到2015年,全县燃气公交车数量达到60~110辆,气化率达30~50%;油气双燃料出租车数量达到150~210辆,气化率达50~70%;城乡巴士数量达到104~160辆,气化率达20~30%;城际巴士数量达6~10辆,气化率达5~10%;教练车数量达110~180辆,气化率达30~50%。在城区先行配套建设加气站6座。
(二)2020年远期目标
到2020年,全县燃气公交车数量达到360~420辆,气化率达60~70%;油气双燃料出租车数量达到250~280辆,气化率达70~90%;城乡巴士数量达到250~310辆,气化率达40~50%;城际巴士数量达30~50辆,气化率达20~30%;教练车数量达290~340辆,气化率达70~80%。在全县范围内配套建设加气站10座。
三、实施原则
(一)气源选择原则
油改气气源可选择CNG(压缩天然气)、LNG(液化天然气)、LPG(液化石油气)等国家推广的清洁能源,在科学规划基础上,加强新能源多元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允许市场主体自主选择。
(二)油改气推广原则
以自愿为原则,以效益为激励,通过加气站经营主体的鼓励政策及政府的配套服务,积极推动汽车油改气步伐。重点加快公交车、巴士、出租车、教练车等车辆油改气步伐,提高油改气普及率,积极鼓励私家车油改气。
(三)加气站规划建设原则
根据县域总体规划,按照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和便捷加气、利于交通的要求,结合各类车辆运行规律、天然气管网和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建设场地条件等因素,按照“中心有点、外围成网”的布局形式,实施加气站的规划建设。在近期起步阶段,可选择部分现状加油站通过改建或扩建成加气加油站或加气站,也可选择建设用地相对落实的站址优先建设加气站。公交车场站加气站应考虑兼顾对出租车加气的条件。
(四)加气站建设经营主体
加气站实行经营许可管理,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发建设LNG、CNG、LPG加气站,原有的加油站改建或扩建成加气加油站,优先选择原企业经营主体。通过合理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快推进我县汽车加气站建设,推动形成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规范汽车加气站管理,提高我县车用燃气保障供应能力。
(五)汽车油改气推进步骤
1.到期更新。根据“十二五”推进目标对运行年限到期的公交车、巴士,优先考虑更新为CNG、LNG或LPG客车;对运行年限到期的出租车、教练车,鼓励一次到位更新为CNG或LPG双燃料出租车。
2.新车投放。根据“十二五”推进目标,新投放的公交车、巴士优先考虑购置CNG、LNG或LPG客车;新投放的出租车、教练车,应购买70%以上比例的CNG或LPG双燃料车。
3.存量改造。根据出租车更新改造为CNG或LPG双燃料车的试行情况,研究对投运不久有改造价值的出租车进行改装。
四、主要任务和配套政策
(一)及时建设一批汽车加气站
为满足起步阶段公交车、出租车的加气需求,在公交场站和车流量相对集中的区域,通过新建加气站或加油站改建加气加油站,2014年底前在城区建成加气站和加气加油站3座。县发改、公安、国土、环保、规划、住建、交通、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以及各园区要密切配合,高效服务,确保加气站建设项目尽快完成。
(二)加快实施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
要严格按照我县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加强加气站选址规划控制,加快落实用地指标和土地性质调整,促使项目及早落地。规范加气站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平衡,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汽车油改气工作。
(三)鼓励汽车油改气的配套政策
1.财政支持政策。为顺利推进我县汽车油改气工作,调动相关企业和出租车业主的积极性,适当安排政府资金予以引导。对城区新购置CNG或LPG油气双燃料出租车、教练车的,给予车主一次性补助4000元/辆,由县财政承担;改装的CNG或LPG等油气双燃料出租车、教练车费用鼓励由各加气站经营主体承担;对公交车油改气而引起的政策性亏损,根据实际情况,由县财政安排资金进行补助。
2.抓紧研究制定燃气销售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合理规范且有利于燃气汽车发展的车用燃气供销价格,确保汽车油改气用户的经济利益。
3.抓紧研究制定CNG、LNG、LPG汽车加气站管理办法。规范汽车加气站和加气加油站建设与运营,明确燃气汽车改装、维修、气瓶使用等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五、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宁海县汽车油改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汽车更新改造工作推进小组、加气站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和气源保障工作小组,其中:汽车更新改造工作推进小组设在县交通局,加气站建设工作推进小组设在县住建局,气源保障工作小组设在县发改局。
(二) 部门职责
县发改局:承担汽车油改气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气源保障工作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汽车油改气工作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实施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负责全县汽车加气站项目的核准工作,衔接落实燃气资源,协调制定车用燃气的价格政策。
县公安局:负责燃气汽车的牌证管理,指导燃气汽车上路行驶及其他车管业务管理,指导加气站(含加气加油站)项目的交通组织设计,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加气站的交通审核及验收等工作。
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汽车油改气年度实施计划,负责落实和及时拨付油改气专项补助资金。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加气站(含加气加油站)项目的用地审批。
县环保局:负责将汽车油改气工作纳入生态县建设考核内容,参与加气站项目的选址论证,负责加气站项目环评审批,负责油改气汽车尾气排污情况的检测和监督检查。
县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实施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落实加气站(含加气加油站)的规划选址、规划用地,负责项目的规划审批。
县住建局:承担加气站建设工作推进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加气站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负责制定汽车加气站运营管理办法,负责汽车加气站行业和经营许可的管理。
县交通局:承担汽车更新改造工作推进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对汽车更新改造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负责汽车更新改造工作的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实施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负责燃气汽车驾驶人员培训,组织进行燃气汽车车型的选择,配合做好燃气汽车安装、改装、维修单位的资质认定,并对安装、改装、维修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办理加油站改建成加气加油站的变更审批手续。
县安监局:负责加气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县质监局:办理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指导车用气瓶的充装、安装、检验等单位申领相应资质,并对车用气瓶的充装、安装、检验等单位实施安全监察。
县消防大队:配合做好加气站项目的消防审核和验收。
加气站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提出加气站拟建站址和建设(含加油站改、扩建)方案;抓紧办理已确定的加气站各项报批手续,按期完成加气站建设,并确保加气站安全正常运行。
汽车油改气是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做到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坚持加气站、汽车更新和气源保障协调发展。要及时总结经验,循序渐进,逐步推广。要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赢得社会各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
附件:1. 宁海县汽车加气站近期规划布点图(2014-2015年)
2. 宁海县汽车油改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
宁海县汽车油改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坚
副组长:尤永成
董 波
成 员:张伟标(县发改局)
叶警青(县公安局)
石道伟(县国土资源局)
邬海波(县环保局)
张晓桦(县规划局)
蒋东辉(县住建局)
华祥平(县交通局)
郑仕忠(县水利局)
冯 坚(县农林局)
贝跃东(县商务局)
陈剑波(县安监局)
潘海东(县质监局)
朱剑利(县消防大队)
胡余泽(县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张伟标兼任办公室主任,葛昌飞、张良国和张伟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汽车更新改造工作推进小组、加气站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和气源保障工作小组,其中:汽车更新改造工作推进小组设在县交通局,由张良国兼任组长;加气站建设工作推进小组设在县住建局,由张伟平兼任组长;气源保障工作小组设在县发改局,由葛昌飞兼任组长。各推进小组的成员单位由组长单位提出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