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65404/2014-32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NHD01-2014-0008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废止
成文日期
2014-07-03
发布日期
2014-07-03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县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3 20:02:43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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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发〔2014〕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强全县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关于加强全县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7〕38号)和《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等文件精神,为着力推动我县基层公共文体服务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文体和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保障。

二、实施目的

建立健全基层文体阵地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基层文体设备设施“有人管”问题,努力提高基层文体阵地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公共文体服务体系的服务功能,为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学习、展示、交流、健身的平台,极大地满足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和强身健体需求。

三、工作内容

做好文化礼堂、基层文化宫、农家书屋以及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和场馆等文体阵地的管理工作;对广大村民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健身活动,组织和指导电影、电视、录像放映活动;举办各类文体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培养文体骨干,组织文体队伍;组织群众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体的发展;管理、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宫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当地文体市场;做好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文体工作任务。

四、补助措施

县财政设立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补助专项资金,并按年度全额划拨至各乡镇(街道)。原则上补助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发放,每年年底由各乡镇(街道)文体管理部门按照《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对各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评评定合格的予以发放补助经费,不合格不予发放。补助标准按行政村户籍人口数分档,户籍人口1000人(不含本数)以下每年补贴3600元,户籍人口1000-1500人每年补贴4200元,户籍人口1500人(不含本数)以上每年补贴4800元。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确保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机制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和县体育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工作的督导,及时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在工作过程中有违反程序、疏于管理、营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者的,将严肃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考核,长效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奖惩机制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基层文体管理工作机制,使之在我县文化体育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1.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责任书(样本)

          2.乡(镇、街道)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细则(样本)


附件1


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责任书(样本)


甲方:

乙方:           村村委会


为更好地推进我村文体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现特与甲方签订文体管理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文化礼堂、基层文化宫、农家书屋以及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和场馆等文体阵地;

对广大村民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健身活动,组织和指导电影、电视、录像放映活动;

组织举办各类文体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培养文体骨干,组织文体队伍;

组织群众开展读书读报活动;

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管理、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宫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做好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文体工作任务。

二、责任时限:本责任书责任时限为一年,自签订之日算起。

三、甲方每年底要参加由乡镇(街道)文体管理部门组织的年终考核工作,经考核评定合格才可与乙方续签责任书。

四、乙方按年向甲方发放工作补助经费。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街道)文体管理部门留档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捺印):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乡(镇、街道)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细则(样本)

根据《关于加强全县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现特针对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职责制定以下目标考核细则:

一、考评机制。每年11月份由乡镇(街道)文体管理部门对辖区内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合格的村予以发放补助经费,不合格村不予发放。

二、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细则见下表)

三、实行工作季报制。每个行政村负责该村文体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要对每季度所做的工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文体管理部门。


 

行政村文体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村(盖章)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分值

自评

得分

管理队伍

要有一名固定的文体管理工作管理人员。

10



文体阵地

开放规定要上墙,并按时开放文化礼堂、基层文化宫、农家书屋(图书室)、文体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站点和各类文体活动设施和场馆。

10



保管好文化礼堂、基层文化宫各类财产,指导群众科学使用各类体育健身器材,加强体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体育设施的完好率。

10



文体团队

村级文艺和体育团体要保有2支及以上,人员20名以上,各支团队人员名单和活动有记载。

10



村级各类文艺培训班、科普讲座等每年举办2次以上,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类文体骨干辅导培训组织工作。

10



文体活动

做好农村文体工作宣传工作,文化宫宣传橱窗及时更新。

5



积极开展村级文体活动,努力扩大体育人口,不断增强国民体质。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基层集体文体活动,有活动记录和活动照片。

10



协助做好文化惠民活动等文体活动组织工作。

5



协助乡镇文体部门做好县运动会、文化艺术节等相关活动组织工作。

5



文化遗产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采集民间民俗活动有关资料,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工作。

5



做好当地文物、博物馆的监管和宣传工作。

5



文体市场

做好村级文化、体育、演艺市场监管,及时汇报。

5



其 他

完成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发展中心和乡镇(街道)文体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5



工作负责人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并及时上报季度工作记录表。

5



附加分

当年创成省、市级文体示范村和省、市级体育俱乐部的,分别加10分、5分。




当年每新建1支业余文艺团队,加5分,最高不超过10分。当年每新建一支舞龙或舞狮队伍,加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当年组队参加省、市、县各类竞赛,分别加10、5、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因文体工作管理不善被县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扣30分。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