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8013/2014-02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4-08-07
发布日期
2015-01-22
发布单位
桑洲镇
关于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01-22 09:10:21 信息来源:桑洲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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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委〔2014〕38号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基础,我镇现就贯彻落实《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加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核心,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村民自治原则。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依法依规办理自己的事情。

2、坚持依法管理原则。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和保障农村“小微权力”运行。

3、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既要全面确权和控权,又要考虑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权力清单要简单明晰,制定规章制度要实际实用,设置办事流程要高效快捷。

4、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既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坚决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又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

(二)主要目标

通过有效贯彻落实《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基本建成民主自治、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具体包括如下目标: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明晰,村级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提高,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推进,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思想认识。镇机关层面,利用班子会议、中层汇报会、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要求,强调推进36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邀请相关领导专家结合村级工程建设、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的现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讲堂。村级层面,把《村务权级清单三十六条》作为必学内容,纳入村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村主要干部到岔路湖头村进行了取经学习。充分利用周二联合办公、村级各类会议、远教广场等平台,学习36条、农村工作百事通、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责任追究办法等;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36条内容纳入《村民自治章程》。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镇区主要地段设置大型宣传牌、墙面彩绘和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旗幔等,印发了权力负面清单、便民服务事项宣传小折页、漫画书册;各村上墙张贴了36条漫画、制度上墙。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村务公开信息平台、村级远教广场、宣传墙绘、横幅、宣传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权力清单内容,营造浓厚氛围,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耳、入脑、入心。

(三)开展示范创建,注重典型培育。注重示范点的培育和作用发挥,开展六合、团结村作为示范创建村,落实专门力量,强化工作指导,着重氛围营造,进行制度上墙、墙面彩绘等,把示范村创建成亮点村,起到以点带面、辐射推动的作用。注重发掘各村在落实权力清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把相关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为制度性成果,不断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四)强化学用结合,抓出工作实效。在推进落实权力清单36条工作中,狠抓工作实效,以村级各项工作的落实来检验执行36条的成效。强化学用结合,在村级集体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中都自觉对照36条规定的流程执行,做到程序不走样、环节不缺失,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见到实效;以“百村廉创、牵手廉行”活动为契机,重点对下章、六合、三星、木坑、坑口、里山季6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整治提升工程以及农村改水工程共9个项目严格按照“百村廉创、牵手廉行”活动对账单操作,确保打造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五)发挥监督作用,规范村监会运行。村监会是“小微权力”监督的专门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按照村监会“五图四书”的要求,对每个项目、每个环节都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完善监督台账记录,确保在民主决策环节中,实施“五议决策法”,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投标和“五禁止五不准”制度,做到“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同时完善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办公设施达到“四有”标准,组织新一轮业务培训,专题学习36条规定、村监会工作手册、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责任追究办法等,开展一次实务知识考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分管纪检、宣传、农业领导担任,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镇里把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附件2),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附件3),抓好任务落实,并把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年度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与满意联村干部、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挂钩。

(二)明确职责分工。一是村级组织职责。村级组织是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工作的实施主体,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负责权力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负责权力清单中涉及工程建设、三资管理、便民服务等事项的梳理完善和执行等工作;村监会是“小微权力”监督的专门组织,要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答复和纠正,遇有重要情况,须及时向镇政府反映报告。二是镇级职责。镇政府是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责任主体,镇党政“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负总责、抓落实。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权力运行程序制定的指导、审核和把关工作,及时提供政策依据,帮助解决疑难问题。镇纪委重点加强对村监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强化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宁海县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宁海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宁海县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重点做好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应用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具体化工作,着力解决村干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对监督不力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做到要求明确、监督到位、追究有力。

中共桑洲镇委员会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