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党〔2015〕55号
各行政村(社区)、科室部门、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改善乡村居住环境,提升全镇人民文明素质,按照我县开展“三个年”活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强蛟镇“三美五好”评选活动。
一、总体目标
以“三美五好”评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外延,使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能更好地切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从挖掘身边的平凡好人、在点滴事情中传播好风气,让更多的“身边好人”走到公众视线中来,从而展现强蛟美好村容村貌,弘扬各界良好道德风尚。
二、评选范围
各行政村(社区);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凡生活、工作、学习在强蛟,户籍不限且无不良记录的人员。
三、评选标准
根据不同评选特色,分为“三美”和“五好”两个类别。“三美”:庭院美、保洁美、环境美;“五好”:好干部、好职工、好青年、好公婆、好儿媳。各类别的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三美”要求
1、庭院美。家庭环境卫生清洁,庭院摆放整齐有序、种树栽花绿化美观,邻里关系和睦、积极带动周边邻居参与庭院整治。由镇妇联牵头,以各村户籍家庭为单位进行评选。各行政村推荐1-2户。
2、保洁美。自身卫生习惯良好,村庄各类清洁工作高效完成,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保洁方法创新实用,对村民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由环境整治办公室牵头,对全镇各村保洁员或志愿者进行评选。各行政村推荐1-2名。
3、环境美。自然生态保护得当,村庄环境整洁优美,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垃圾处置及污水治理成效明显,常态化考评督导机制完备。由环境整治办公室推荐,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进行评选。
(二)“五好”要求
1、好干部。村内口碑良好,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大局意识强,敬岗爱业、热衷于村内各项事业发展,为美化村容村貌、改善村风民风做出一定贡献的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党员干部。由镇组织办牵头,对全镇村(社区)干部进行评选,镇边防派出所干警参照评选。各自然村推荐1-2名,边防派出所推荐1-2名。
2、好职工。爱岗敬业、本职岗位贡献成效明显,乐于创新、在技术革新及管理效能有突出作为,敢于担当、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烈,乐于奉献、工作主动有效。由镇工会牵头,对全镇企事业单位员工进行评选(包括镇属各部门)。镇属事业单位推荐5名,镇属企业推荐10名。
3、好青年。品德至上、富有责任感和同情心,热爱事业、并能反哺社会,热衷于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富有活力、积极传播正能量。由镇团委牵头,对全镇范围内18至45周岁青年进行评选。各行政村推荐1-2名。
4、好公婆。关心晚辈、婆(公)媳关系融洽,家庭和睦、成员之间互相爱护,关注子女健康成长、寓教于情理之中,公德处事,当媳妇遇到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时,主动沟通,提供帮助,共同克服困难。由镇妇联牵头,对全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选。各行政村推荐1-2名。
5、好儿媳。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以德育人,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孝敬老人,婆媳关系融洽,夫妻互敬互爱,邻里关系和睦。由镇妇联牵头,对全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选。各行政村推荐1-2名。
四、有关要求
“三美五好”评选活动为我镇“三个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全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做好宣传发动、检查评选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产生的2015年第一批 “三美五好”推荐表由各牵头科室汇总后上报至镇党政办。
(联系人:胡勇电话:13858390909)
附件: “三美五好”评选申报表
中共强蛟镇委员会
强蛟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
“三美五好”评选推荐表 | |||||||
推荐类型 | □好干部 | □好职工 | □好青年 | □好公婆 | □好儿媳 | ||
□庭院美 | □保洁美 | □环境美 | |||||
候选人基本信息 | 候选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政治面貌 | 职务 |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
居住地址 | |||||||
候选村(社区) | |||||||
候选家庭信息 | |||||||
推荐理由 | 可附页 | ||||||
所在单位(推荐单位)意见 | 年月日(盖章) | ||||||
镇意见 评审 | 年月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