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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965404/2015-032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NHD01-2015-0026 发文日期: 2015-12-08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废止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15〕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7号)和《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4〕22号)精神,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1.总体思路。充分利用我县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本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农村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开发”等内容,以“一三六”工程(“一个平台”“三级网络”“六化建设”)为抓手,扎根城乡基层,狠抓重点突破,发展综合服务性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2.工作目标。争取到2018年,农村电子商务综合应用得到重大突破。建成以农村淘宝、淘宝·宁海馆及其他第三方平台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商平台。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形成由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18个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300家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组成的“1+18+300”农村电子商务三级网络,实现全县农村全覆盖。培养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市场主体超500家,培育销售超千万企业50家,带动农村产业实现销售60亿元,培育形成淘宝村3个以上,创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乡镇3个以上、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5个以上。争取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更加完善。“产品供应规范化、营销主体多元化、网络销售品牌化、人才培养体系化、基础设施完备化、电商服务综合化”等农村电商“六化”建设成效明显,形成全县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夯实基础,搭建“一个平台,三级网络”框架

3.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建成以农村淘宝、淘宝·宁海馆及其他第三方平台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商平台。充分挖掘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应用的电商潜力。建立“工业品+农产品”“农产品+乡村旅游”“农技服务+农资供应”等电商新模式,逐步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互利共赢,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筹建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综合优势,成立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下设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主要负责工业品下乡)、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和农村电商人才服务中心平台。主要职责:负责农村淘宝项目相关业务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做好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对接工作;负责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专业化人才培训、项目开发、活动企划实施、配套基础建设等工作,负责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化运营。

5.组建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加大投入,并依托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各服务中心承办县有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任务,负责统计、管理和监督本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整合资源,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6.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充分利用村邮站、E邮站、村级综合服务社、邻里中心、银行卡助农服务点等网点资源,依托农村淘宝、淘宝·宁海馆等电商平台,在有条件的中心村、行政村、社区等基层,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布局、统一装修、统一标识”的原则建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充分利用淘宝在人才、技术和资源方面的特殊优势,通过举办淘宝合伙人招募大会、淘宝专题培训会等活动,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村淘宝经营者投身本地农村电商事业;通过投入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必要的配套资源,在为当地居民提供网络代购、物流快递、电子支付等综合配套服务的同时,大力推动我县特色农产品电商化发展,逐步形成淘宝村、示范乡镇、示范村等形式的产业聚集。

三、多方联动,推进“六化”建设

7.推进产品供应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一镇(乡)一品,一镇(乡)一业”发展,力争实现特色产品高端化、优势产业规模化。以农产品网上销售标准化推动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产品品牌化,并通过分级销售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我县农业两区示范带动作用,组建农产品生鲜、时令直销基地。鼓励相关企业大力推进电商化改造,引进高新生产加工设备技术,完善产品包装。逐步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和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制定生产、加工、流通标准,加强市场监管,构建诚信、安全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8.推进营销主体多元化建设。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建设,加快多平台多渠道建设,构建多元化互联网销售体系。鼓励农产品经纪人、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创业青年等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部分个体经营户等开拓网上销售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及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电子商务。激励规模以上电子商务企业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和优质电子商务项目落户宁海。鼓励供销e家等外地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本地产品,借网开拓销售新渠道。

9.推进网络销售品牌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及品牌商标申报,建立以县农产品电商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农产品营销体系和地域品牌推广体系。针对农产品季节性、单一性等特点,整合线下展销会、节庆活动、新品上市等传统活动,依托淘宝·宁海馆和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县级地域品牌网络营销,构建“政府+运营服务商+电商平台”的“1+1+1”开放型营销服务体系,打造融合名特优产品、地方节庆活动、特色旅游等为一体的具有宁海本土特色的地域品牌。

10.推进人才培养体系化建设。充分利用县人力社保等政府部门在农村电商培训方面的政策优势,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基础培训和应用培训课程体系。建立县农村电商人才服务中心,整合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电商运营企业、淘宝大学等多种教育培训资源,推进农村电商理念普及培训、应用技能培训、创业孵化培训、人才能力认证等,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及成效性,特别是要在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培养一批既懂农业又懂电商的专业人才。通过开展“电子商务千人训练营”“金点子大赛”、电商沙龙等评比、交流活动,构建起市场化运作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孵化和创业就业服务体系。通过“3315计划”及其他人才引进政策,聚集高端人才。

11.推进基础设施完备化建设。加快建设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支持冷链物流配送基地建设(包括外地产品冷链仓储集散基地和本地产品冷链仓储集散基地),大力吸引国内大型冷链物流商来我县布点。重点推进城乡货运公交发展,打造县-乡镇-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引导邮政物流、“四通一达”、顺丰等物流企业及其他第三方仓储物流服务企业扩大农产品调运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两区资源优势,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种养殖大户等发展规模冷链物流。支持物流企业在基层建立符合各乡镇(街道)产业特色的区域性仓储、物流服务点,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为小而散的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冷链仓储、包装、配送等服务,突破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降低物流、仓储成本,提高当地电商综合竞争能力。加快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光纤宽带进村入户,尤其是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全县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强数据统计,制定农村电商统计办法,开展区域性产业调研分析,建立区域性电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以当地优势产业为基础的网商发展。

12.推进电商服务综合化建设。围绕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积极开拓包括农资(农技)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民生保障、金融服务、政策宣导等各类服务业务。对我县现有农资公司、农资经营网点、庄稼医院等农资经营服务进行资源整合,搭建在线庄稼医生、在线农资(农具)交易、在线新农资(农技)信息递送等平台,线下提供农资配送到家、施土配方、专家田间问诊、农残检测等零点对接服务。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通过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体系的联动建设,形成线上投废、线下物流的“互联网+回收”模式,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交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农村体育文化活动,逐步融入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引导规模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进入农村市场,释放农村活力,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方案企划、产品拍照、包装设计、仓储物流、培训讲座等服务,增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性,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兼顾,完善保障体系

13.组织保障。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宁海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及其他相关单位需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农村淘宝项目前期筹备工作组,由县供销联社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县农林局、县商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供销联社具体负责人员组成。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平台搭建、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招财引智等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列入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合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稳定、健康发展。

14.政策保障。结合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在充分整合县人力社保等部门在农村电商创业贷款、贴息、就业补助、房租补贴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县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各项政策支持,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的支持,形成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支持体系。重点支持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等项目建设,建立县农村淘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资金提取组成,资金总额1196万元(分三年支出:第一年407万元、第二年422万元、第三年367万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其它相关配套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安排。

15.金融保障。深入了解电商分销主体的实际需要,鼓励金融服务机构拓展农村金融服务内容,完善农村电商发展金融环境。支持农村电商综合平台承建企业发展面向农村市场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推广在线支付、手机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加强对农村电商从业人员的信贷扶持。

16.宣传保障。农村电子商务是我县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工程,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力度,培育和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先进示范单位和个人。要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宣传行业动态及典型事例,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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