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8082/2015-474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03-10
发布日期
2015-03-10
发布单位
岔路镇
宁海县岔路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0 09:10:21 信息来源:岔路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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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宁海县岔路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联系(地址:岔路镇霞客路27号,邮编:315606,电话:0574-59956622,传真:0574-59956600。)

一、概述

 2014年,根据县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和公布。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镇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岔路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镇党政办合并办公。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精神,我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党政综合办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我镇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原则,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等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镇在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信息类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1条;政府文件253条;工作信息205条;政府决策100条;人事信息8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岔路镇信息公开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镇本年度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申请办理情况

   因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本年度没有具体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岔路镇人民政府

201531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岔路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9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99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5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5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3.政务微博回应事件数

0

4.政务微信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书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其中:专职人员数


兼职人员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2.举办各类培训班

0

3.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