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8023/2015-016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06-24
发布日期
2015-06-24
发布单位
黄坛镇
关于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4 00:00:00 信息来源:黄坛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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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政〔2015〕66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镇属部门:

  为全面排查我镇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加快整改存在的突发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我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政府领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全面、准确掌握我镇风险隐患情况,及时制订整改措施,有效消除或控制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黄坛镇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海军

  副组长:朱军华、吴亚兰

  成员:金益、胡春松、李敏、卢学洋、何晓娥、

  葛主良、郑军松、蒋诗吉、陈浩、杨锐波、

  崔浙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综治办,由李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顾辉辉、严东辉、张森、葛伟林、应海晓、卢永刚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承担黄坛镇突发时间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对辖区内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整改治理和统计汇总,确保实现“一隐患一方案”,确保整改率达100%。

  四、职责分工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协调和督查。负责辖区内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学校、卫生院是此次排查、评估和整治风险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

  1、安监中心负责生产安全;

  2、土管所负责地质灾害;

  3、农业经济办负责气象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类

  1、安监中心负责民爆用品生产、储存、销售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建筑工地安全等;

  2、派出所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交通拥堵和事故高发区域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消防安全、民爆用品使用安全、恐怖袭击等;

  3、交警中队负责公路营运、公路安全等;

  4、农业经济办负责供水、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等;

  5、供电所负责电力设施安全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1、兽医站负责动植物疫情等;

  2、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等;

  3、农业经济办负责森林病虫害等;

  4、安监中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等。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各学校负责涉及学校安全事项等;

  2、综治办负责涉及民族、宗教事件等;

  3、派出所负责群体性事件等;

  4、民政办负责涉及复退军人和社会团体组织事件等;

  5、城建办负责因城乡建设规划影响可能引发的事件等;

  6、可能引发群众性越级上访、群众性闹访、群众性事件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由综治办负责排查。

  未列出风险隐患排查责任的其他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行业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6月26日—7月31日)

  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实际制定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按有关要求进行排查和整改。要认真填写《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工作方案,并7月15日前报送镇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8月1日至10月1日)

  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在第一阶段排查和整改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深度排查,加强整改,确保风险隐患不反弹、不复发。有关情况,请于9月20日前报送镇综治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开展排查。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制定排查方案,组织精干人员专门负责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工作。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普查登记,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排查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日常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本村委会、本部门行业范围内的风险隐患监测网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登记,对已不构成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核销。要根据存在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借助排查,进一步加大科普宣教力度,大力宣传普及居民防灾减灾常识,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排查不彻底,风险隐患漏查引发突发事件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的,或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统计数据整理分类,汇编成册与风险隐患排查总结分析材料统一并报镇应急办。

  附件:1、突发事件风险清单

         2、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联系表

黄坛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联系表.doc附件下载:突发事件风险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