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全县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 7处,占41.2%;Ⅲ类水质4处,占23.5%;Ⅳ类水质2处,占11.8%;Ⅴ类水质1处,占5.9%;劣Ⅴ类水质3处,占17.6%。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52.9%,与2014年的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持平。
凫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其中深甽寅滨桥河段实测水质为劣Ⅴ类,超标项目为总磷;深甽独山河段实测水质为Ⅳ类,超标项目为锰和氟化物,其中氟化物为Ⅳ类,锰超标0.25倍,总磷由2014年的Ⅲ类改善为Ⅱ类;梅林山下刘河段实测水质为Ⅲ类,超标项目为总磷,河段水质由2014年的Ⅳ类转变为Ⅲ类,水质状况有所改善;杨梅岭水库实测水质为Ⅲ类,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
白溪水系有六个监测断面,其中白溪水库的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Ⅰ类,实测水质Ⅱ类,超标项目为总磷和粪大肠菌群;前童柘湖杨河段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实测水质Ⅱ类;跃龙水车河段功能区类别为Ⅲ类,实测水质Ⅱ类,较2014年有所改善;白溪支流大溪黄坛水库的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实测水质Ⅱ类;双水的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实测水质Ⅱ类;跃龙屠岙胡河段功能区类别为Ⅲ类,实测水质Ⅲ类,该水系水质较好。
颜公河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Ⅲ类,实测水质劣Ⅴ类,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锰、化学需氧量,其中总磷、氨氮、氟化物为劣Ⅴ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为Ⅴ类。该河源头清洁水源较少,又接纳了部分宁海城区的生活、工业污水,近几年来水质一直较差。
清溪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该水环境功能区监测断面田洋芦实测水质为Ⅱ类,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中堡溪和茶院溪的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均为Ⅲ类,实测水质均为Ⅱ类,优于划定的水质类别。
胡陈港水库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Ⅳ类,该水库的监测断面黄公渡桥实测水质为Ⅳ类,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胡陈港大桥断面为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车岙港水库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Ⅲ类,实测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其中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为劣Ⅴ类,高锰酸盐指数为Ⅳ类。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我县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白溪水库、黄坛水库、西溪水库、力洋水库、西林水库的水质均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Ⅲ类)的要求。
三、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宁海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总计为363天,其中Ⅰ级优94天,Ⅱ级良227天,Ⅲ级轻度污染35天,Ⅳ级中度污染6天,Ⅴ级重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4%,相比2014年上升5.3个百分点。
细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的日均浓度范围在8~188 μg/m3之间,年平均浓度为41μg/m3,比2014年下降10.9%,见图3-1。按年均值二级标准(35μg/m3)评价,超标0.17倍。按日均值二级标准(75μg/m3)评价,超标25天,超标率6.89%。
图3-1 2015年与2014年PM2.5同期对比图
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均浓度范围在7~260μg/m3之间,年平均浓度为58μg/m3,比2014年下降9.38%,见图3-2。按年均值二级标准(70μg/m3)评价为达标。按日均值二级标准(150μg/m3)评价,超标8天,超标率2.20%。
图3-2 2015年与2014年PM10同期对比图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硫的日均浓度范围在5~79μg/m3之间,年平均浓度为14μg/m3,与2014年持平,见图3-3。按年均值二级标准(60μg/m3)评价为达标。按日均值二级标准(150μg/m3)评价,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3-3 2015年与2014年SO2同期对比图
二氧化氮(NO2):二氧化氮的日均浓度范围在3~90μg/m3之间,年平均浓度为29μg/m3,比2014年上升11.5%,见图3-4。按年均值二级标准(40μg/m3)评价为达标。按日均值二级标准(80μg/m3)评价,超标2天,超标率0.55%。
图3-4 2015年与2014年NO2同期对比图
一氧化碳(CO):一氧化碳的日均浓度范围在0.3~2.5mg/m3之间,年平均浓度为0.8mg/m3,与2014年持平,见图3-5。按日均值二级标准(4mg/m3)评价,全年无超标天数,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2 mg/m3,年评价结果为达标。
图3-5 2015年与2014年CO同期对比图
臭氧(O3):按照O3-8小时(滑动平均最大浓度标准限值160μg/m3)和O3-1小时(小时均值最大浓度标准限值200μg/m3)评价,2015年我县O3超标天数共计17天,超标率4.68%。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6μg/m3,年评价结果为达标。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15年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4.22,比2014年下降0.22,见图3-6。各项污染分指数按大小排列依次为PM2.5(1.17)>O3(0.91)>PM10(0.83) >NO2(0.78) >CO(0.30)>SO2(0.23)。因此,影响我县大气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占27.7%),其次依次为O3、PM10和NO2,CO和SO2单项指数较低。
图3-6 2015年与2014年综合指数同期对比图
酸雨:2015年我县酸雨污染仍较严重,全年降水pH年均值为4.96,最小值为4.21,最大值为6.37,酸雨发生频率为89.7%。酸雨强度等级为Ⅲ级,属于中酸雨区。与2014年相比,降水酸性程度略有下降,但酸雨发生频率有所升高。
图3-7 单次降水pH频率分布图
降尘:监测结果表明,降尘的月均浓度范围为6.54~9.27 t/km2·30d,年均值为8.27t/km2·30d,均值高于省定标准(8.0t/km2·30d),全年有8个月超标。年均值比2014年(8.74 t/km2·30d)下降了5.38 %,具体见图3-8。
图3-8 降尘月均变化图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宁海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2分贝,较2014年上升0.5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9分贝,与2014年持平。城区共有七个噪声功能区(3个居民区,2个混合区,2个工业区);除2个工业区(3-H、3-G)噪声有超标外,其余5个区域昼、夜噪声都达标。
五、生态环境质量
2014年,在遥感解译、统计数据分析基础上,对生物丰度、植被覆盖、水网密度、土地胁迫、污染负荷及环境限制等6个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2014年宁海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7,级别为优,在宁波全大市排名第一。
六、结论
1、2015年我县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局部地区污染依然存在。
2、地表水水质相对稳定
,功能区达标率与2014年持平,水质优良率和功能区达标率仍偏低。
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均能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4、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年空气优良率为88.4%。降水酸性程度略有下降,但酸雨发生频率有所升高,酸雨污染形势依然严重。
5、声环境质量略有下降。区域环境噪声比2014年略有上升,道路交通噪声相对稳定,功能区噪声除工业噪声较大的两个工业区有超标外,其余五个均达标。
6、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状况级别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