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65404/2017-040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NHD00-2017-0010 | 发文日期: | 2017-10-10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废止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为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精神和宁波市相关要求,全面开展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现将第一批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取消44项行政审批事项(详见附件1);
二、取消97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的121个前置条件(详见附件2);
三、取消238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的948项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
四、取消证明28项(详见附件4)。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清理结果履行职责。如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调整的,则应依法进行调整。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最多跑一次”事项前置条件取消目录
3.各部门审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情况表
4.各部门清理取消的证明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