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65404/2017-04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NHD00-2017-0013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废止
成文日期
2017-12-18
发布日期
2017-12-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行政执法机构的批复
宁政函〔2017〕96号
县安监局:
《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的请示》(宁安监管〔2017〕69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和《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25号)等有关规定,经依法审查,现明确宁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行政执法机构,并向社会公告。
此复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