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65404/2017-04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NHD00-2017-0001 | 发文日期: | 2017-02-11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废止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根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2号)规定,以及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于2017年2月11日至2017年4月30日暂停活禽交易,所有禽类必须“杀白”上市。
特此通告。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