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19594311/2017-024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3-31
发布日期
2017-03-31
发布单位
县气象局
宁海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31 00:00:00 信息来源: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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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气防指办发〔2017〕2号

宁气防指办发〔2017〕2号


  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当前,我县即将进入主汛期,各类气象灾害将呈现多发、频发的趋势,且即将到来的清明小长假期间我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火灾隐患大。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来抓,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配合、联动联防,确保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应对,切实做好汛期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和职责范围,扎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对各类设施、装备、物资、人员进行检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原则,进一步制定、完善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要重点做好暴雨、台风、雷电等气象灾害和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部门联动,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监测预警和综合研判,依法、科学、规范、高效处置各类气象灾害,保持上下连通,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通信网络和新闻媒体要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确保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有效传播。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部门联络员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联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接收和转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上报各类气象灾情。

  四、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气象灾害应急值班制度,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领导应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及时接收和转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应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五、严防清明小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安全。根据县气象台预报,预计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日)我县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无明显冷空气活动,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连晴天气导致我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巡查,尤其是祭祖、踏青等重点人群可能引起的火灾隐患。

  

宁海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