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跃办〔2017〕35号
街道机关各科室,街道所属各部门,各行政村(自然村)、经济合作社、社区、有关企业:
现将《跃龙街道防汛防台预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宁海县人民政府跃龙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0日
2017年跃龙街道防汛防台防旱预案
一、总则
跃龙街道地处浙江东南沿海,属白溪流域,容易遭受风、暴、潮灾害。为认真贯彻执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防汛防台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防汛防台与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以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调整跃龙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顾国兴为总指挥,夏方伟、张伟平、金益、叶元合、刘鹏英为副总指挥,邬春海、朱自权、林杰、严颖颖、杨明辉、何凌、卢学洋、邬宁崖、赖其浓、葛天安、蒋定陆、秦毅霞、徐剑、朱俊杰、杨宏财、方晓晓、胡杰芳、王建勇、屠常君、俞旭刚、俞杰、陈振飞、邬莹辉、施爱民、陈林武、洪向东、章友川、叶翠娟为指挥。指挥部下设一个指挥中心、六个工作组、二十七个指挥所、一个应急分队、三个警报点、三个水位观察点。
(一)指挥中心。由总指挥顾国兴坐镇指挥,办公地点设在五楼会议室,实行集中办公,按工作需要分为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后勤服务组、督查组和防汛防台办公室。
1.监测预警组:负责建立街道监测预警网络,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海洋、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为本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人员转移组:按照本级防指和上级指令,负责将危险区域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3.抢险救援组: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4.宣传报道组:负责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组织宣传报道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编发简报,接待新闻记者。
5.后勤服务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生活保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等。
6.督查组:负责对街道所属有关部门、企业、社区、村、社以及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村主要干部进行督查。
(二)指挥所。在二十六个联村组和社区管理科设立指挥所,二十七个指挥所负责各村(社)、社区、企业的防汛防台指挥,随时掌握防汛防台态势,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所负责的村(社)、社区和企业防汛防台工作的布置、力量的安排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防汛防台中的重大情况。确定用最佳的办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应急小分队。分编四个组,每组10人,接到应急指令后,及时到街道集中,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投入抗灾抢险工作。
(四)村(社)、社区、企业三防组织体系。各村(社)、社区和企业必须完善健全三防组织体系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1.村(社)。每一个行政村(自然村)、经济合作社都要建立防汛防台工作组,由村(社)书记担任组长,村主任(合作社社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员干部担任,并报街道“三防”办备案。为了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每一个行政村(自然村)、经济合作社必须组织一支重点地段巡逻队,负责水库、海塘、闸门、挖沙船、堤坝、危房、地质灾害、棚屋、沿溪建筑的巡查和危险地段人员的转移,确保人身安全。同时,要组织一支抢险突击队,随时投入抗灾抢险工作,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2.社区。每个社区都要建立防汛防台工作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落实人员,重点做好危房的巡查和危房户的人员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3.企业。每一个企业都要建立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厂长、经理、法人代表担任组长,做好企业内部的巡查,重点做好危房、棚屋人员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五)报警点。在白溪、杨溪沿线装有三台警报器,分别设在水车村、草湖村、枧头村。由报警员陈焕杰、项家业、蒋领军分别负责,调试好警报器的性能,及时收听台风信息,掌握新动态,加强水情观察,及时向指挥部请示,做好发播警报各项准备。
(六)水位观察点。在水车上明桥、下明桥、马婆园桥设立三个水位观察点,由观察员陈焕杰、陈立军、赵敏负责,及时掌握观察白溪流域水位动态,向指挥部报告水位变化情况。
三、防汛防台准备
(一)明确工作职责。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由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各联村组由联系领导负领导责任;各行政村(自然村)、经济合作社由书记负总责,主任(社长)负主责,农村工作指导员为主要责任人之一;各社区由社区书记(主任)负总责,副主任负主责;各企业由法人代表负总责。应急处置时,由各指挥所负领导责任。科室、行政村(自然村)、经济合作社、社区、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防台措施,做到职责、任务、人员、措施四到位。
(二)严格值班制度。街道办事处实行汛期值班制度,每班5-6人,由1-2名领导带班。有台风、暴雨警报时,坚持24小时值班,各部门和各村、社、社区、企业及重点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实行汛期值班制度,有台风、暴雨警报时要24小时值班。
(三)做好防汛防台准备
1.查明强台风、暴雨高潮袭击下可能出险的水库、山塘、鱼船、海塘、堤防、水闸,落实巡查人员和责任人。
2.查明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房的危房户主和人员与企业棚屋需要转移的人员,并落实巡查人员、转移地点和责任人。
3.查明海塘内外的养殖户及人数,落实转移责任人,制订安全转移计划。
4.查明外来打工、经商人员的人数、姓名、原居住地、临时居住点,制订强台风袭击时外来人员安全转移计划。
5.查明易出现地质灾害及其它容易出险的设施,制订地质灾害地段的应急防范措施。
6.有出海船只的村、社要制订和落实好船只疏散,就近避风,防范措施等方案。
7.在建工程要制定防台防汛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对建筑工地上的手脚架、塔吊、人货电梯、桩架等施工机械和安全网、临时办公用房、民工宿舍等所有临时设施进行加固。对建筑工地要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撤离周围人员和物资,决不允许冒险施工。
8.准备好抢险物资,以备急用。
9.街道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应急分队、村、社、社区、企业防汛防台工作队员,严阵以待,做好准备参加防汛防台工作。
四、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流程
(一)台风分级及启动条件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根据台风(暴雨)对本地及沿海的威胁和严重程度,综合气象、海洋、水文等相关信息,按防汛要求启动相应的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Ⅳ级由街道防办主任及以上启动;Ⅲ级由街道分管农业副主任及以上启动;Ⅱ级、Ⅰ级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或党工委书记启动。
(二)Ⅳ级响应(一般,蓝色)
当气象部门预报可能有台风(暴雨)影响,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
1.街道防汛办与县“三防”指挥部门和气象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密切注视台风(暴雨)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街道防汛办通知机关各科室、社区、村(社)要检查辖区内村民住房、企业用房、公共用房、屋顶水库、山塘、海塘、堤防、采砂船、渔船、重要地段、危险地段、危房、棚屋、在建工程、街面广告牌、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防汛、防台准备。
3.有渔船的村要通知未出海船只停止出海,已出海的船只要做好回港避风准备。
4.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做好作物抢修工作,落实好农业大棚等防汛防台措施;检查并调试防汛远程会商系统。
(三)Ⅲ级响应(较大,黄色)
当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消息或上级防指发出防御台风(暴雨)通知,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1.街道防汛办主任进入岗位,分析防汛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通知外出的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
2.街道防汛办发布台风(暴雨)消息,提醒群众和有关单位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3.联村(社)干部要督促各村开展防御工作,对于防汛防台任务较重的村(社),应提前下村指导。
4.山塘水库、海塘、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员要到岗到位,及时向村防汛防台小组报告情况。青洋山水库、顾江龙基地山塘要排空运行。
5.要检查海上作业船只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等保护措施。要检查挖沙船抛锚固定牢靠程度,做好保护措施。
6.要通知海塘养殖户、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可能危及的危房户、棚屋户主,做好撤离转移准备,有危房的企业主要做好人员转移准备。
7.对成熟的农作物、养殖水产等要提前组织抢收。
(四)Ⅱ级响应(重大,橙色)
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上级防指发出防御台风(暴雨)紧急通知时,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1.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全体成员进入岗位,全面动员和部署全街道防御工作,各防汛工作组开始运作。
2.全体机关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并按防台预案到岗到位。
3.各村(社)对辖区内山塘水库、险工险段、公路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临时工棚及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所有屋顶山塘水库要将水位降到汛期水位,水闸要做好随时排洪的各项准备。
4.要立即把红旗塘、群英塘、亭头下塘、弯子塘,蒲岙塘的养殖户,以及在白峤港、白溪、洋溪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水车农庄、南极乐园、白溪沿溪的工厂、水泥砖厂、轧石厂、亭头冷冻厂等要提前做好人员撤离。
5.要立即将危房户、地质灾害隐患的居民、有可能倒塌的棚屋居住户,转移到安全地带,企业危房由企业主负责将职工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安排好居住和临时性生活。
6.定时向街道防办上报各类责任人到岗到位、人员转移、抢险队伍、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情况。
(五)Ⅰ级响应(特别重大,红色)
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或已经出现大风、强降雨,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
1.全体机关干部到岗到位,联村(社)干部全部下村指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
2.立即组织力量转移山洪灾害易发区、危房、临时工棚等危险地段的居住人员,落实防风防雨措施,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对在危险地段居住,拒不转移的,由指挥部调动应急分队,强行转移。
3.对各类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做到“不留一户、不留一人”。群众转移可采用警报器、鸣锣、放鞭炮等方法。
4.屋顶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公路危险区、堤防、险工险段的巡查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一旦发现险情,应当立即用电话、手机及时向村、指挥所、指挥中心报告。通知应急小分队、村抢险突出队要作好抗台抢险准备。危险地段村要准备好抢险物资。
5.各类抢险应急小分队集合待命,进入临战状态。如发现险情灾情,抢险队伍在保证队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出击、全力抢险救灾。
6.如遭遇超强台风或超标准暴雨、洪水,要组织更大规模的人员转移,并做好电力、交通、通讯全面损毁后需“村自为战”、“人自为战”的各项准备。
7.三个报警点、三个水位监测站,要及时向指挥所和指挥中心报告动态。
(六)针对不同等级的干旱,采取如下措施:
1.轻度干旱
主动到受旱区域查看现场,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随时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并及时收集灾情;
2.中度干旱
(1)加强到村一级的自我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变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况,收集灾情并严格按照报旱制度统一归口上报;
(2)采取具体行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3)及时向上下级通报旱情的抗旱情况;
(4)按照旱情的变化趋势,适时部署相应的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1)通报域内灾情的抗旱工作情况,随时掌握旱灾的发展趋势。
(2)街道抗旱指挥部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并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3)发布通知,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抗旱职责;
(4)启动本抗旱预案;
五、特殊区域
上园、下园、金家山、蒲岙、港头、马婆园、石舌章等村庄发生风、暴、潮三碰头时,很有可能把整个区域割开5-6块。交通中断时,由第一、二、三指挥所负责,落实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一)要在马婆园桥、上明桥、下明桥三座桥二边桥头,派人员看守,阻止车辆、行人冒险过桥。上园村还要时刻注意洪水流量,及时关好防洪门。
(二)水车沿溪各村要派巡查员观察水位,发现洪水有进村可能,立即组织人员将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居住,安排好生活。险情特别严重时,要带足干粮及时组织村民向山后撤退,确保人身安全。
(三)洪水将要进村时,防洪工作人员要发挥团结协作精神,编组时要3~5人为一组,要集体行动,不能单独行动。
六、特殊事件
(一)当气象部门预报有大暴雨袭击时,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要加强观察巡查,密切注意动态,做好群众安全转移的准备。
(二)当气象部门预报有特大暴雨袭击时,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居民安全转移工作,特别是黄泥山隐患点居民和企业,金家山谢成道户,要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各村、社、社区、企业要派巡查员,对山塘水库、沿溪堤防、危房、棚屋进行巡查。一旦出现险情,立即鸣警转移群众,并报告街道“三防办”。
(三)当水利部门通知白溪、西溪水库有计划泄洪时,沿溪各村要派宣传员鸣锣宣传,巡查员在桥头、路口守护,阻止下溪游泳、捕鱼作业。
七、注意事项
(一)防汛防台期间,工作人员要自带雨衣、电筒、干粮进村、社区、企业,坚守岗位,未经总指挥下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二)灾情特别重大时,由总指挥决定是否需要县和其他镇乡、街道支援。
(三)在防汛防台抢险救灾中,严禁组织学生、孕妇、老人参加。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抢险的原则,坚决避免人员伤亡。
(四)因抗洪抢险而负伤的人员,要及时送医院治疗。
(五)宣传组要大力宣传抗洪抢险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
(六)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按照分工,各联村(社、企)人员按指挥部指令在规定时间上报灾情统计,由各联村组、社区、企业报指挥中心汇总后,上报县“三防办”。
八、灾后恢复工作
(一)警报解除后,要继续加强防范,防止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二)动员干部群众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调查受灾详细情况,及时上报,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对受灾群众开展慰问走访,安抚情绪,对因灾害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群众进行救济,对房屋受损的群众按照就近的原则,妥善安置,切实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四)为防止灾后疫情的发生,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洪水过后不发生疫情。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电力、电讯、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
(六)对受淹的海塘,立即进行排水;对受损的海塘、堤防、水利工程等,立即组织力量抢修。
(七)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对受淹的农作物,要加强肥培管理,尽最大努力挽回损失。受灾的企业要马上组织维护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九、防汛防台工作的督查
(一)为了确保政令畅通,由街道指挥中心派督查组负责对街道所属有关部门、企业、社区、村、社以及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村(社)主要干部进行督查,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防汛防台的,或者擅自离岗的,要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二)把防汛防台督查结果纳入街道干部、社区干部、村主要干部年度考核目标,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村主要干部在年度考核中扣3-5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资格。对擅自离岗的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要与月奖和年终奖挂钩,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未落实防汛责任制造成重大损失的,按防汛纪律追究责任。
(三)对在防汛防台、抗洪抢险中起到模范作用,成绩显著、公认度较高的干部或群众,给予精神、物质上奖励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