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25146/2017-033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8-28
发布日期
2017-08-28
发布单位
县安委办
宁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迎接十九大、平安夺金鼎”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7-08-28 00:00:00 信息来源:县安委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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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委办〔2017〕34号

宁安委办〔2017〕34号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舆论氛围,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宣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定,报道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大检查的各项举措和成效,适度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二、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策规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步骤要求、工作目标、主要内容。使得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了解、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开展大检查活动。

2、充分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进展成效。大力宣传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大检查的各项举措和成效,反映大检查工作进度、工作作风,打击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大检查各个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第一阶段(8月份)要突出大检查工作要求、高温汛期和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督查检查情况等宣传。

第二阶段(9-10月)要突出工作进展、正反典型以及安全如识的宣传。

第三阶段(11-12月)要突出大检查成效、经验、长效机制的宣传。

3.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适度曝光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类媒介载体,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大检查期间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反面典型案例。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在大检查期间,县安委办将在“宁海县安全生产网” 、宁海安监微信平台上设安全生产大检查专栏,在《今日宁海》刊出专版。

2、大检查期间,要求各牵头部门、各乡镇(街道)在《今日宁海》、宁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至少刊出5篇以上安全生产相关文章或报道。

3、大检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各乡镇(街道)、重点行业整治牵头部门至少向县安委办报送相关信息报道10篇,每月刊出1-2篇,其他部门至少报送5篇以上。

4、在大检查期间,我县会配合宁波电视台“与安全同行”专栏重点宣传报道大检查工作;曝光反面典型案例。8月底之前报送反面典型素材不少于1个,9月底之前参与录播曝光类节目不少于1个案例,10月底之前跟踪报道整改、处罚情况。要求交通、公安消防、住建、综合执法局、交警等8月底前提供1例以上反面素材。

5、其他内容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对宣传工作凝聚人心、激励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策划好、保障好各阶段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报道有深度、有广度、有热度。

(二)突出重点,形成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新闻时效,突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阶段的宣传主题、内容、方式、对象等各方面的重点,把握好正反两方面宣传的质、量、度。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都要开展有针性的宣传,形成“矩阵”效应。

(三)创新形式,突出实效。要创新实践安全生产宣传模式,注重一手宣传报道素材的主动收集、分析、供给,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曝光倒逼,督促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县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安排汇总表

                          宁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附件1:      

宁海县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宣传活动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宁海县安全生产网”设安全生产大检查专栏

大检查期间

县安监局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重点行业整治牵头部门至少向县安委办报送相关信息10篇报道,其他部门至少报送5篇以上。

2

在《今日宁海》刊出1期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版

大检查期间

县安监局

宁海新闻中心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

在“宁海发布”、宁海安监微信平台和官方微博上及时发布大检查报道动态信息

大检查期间

县委宣传部

县安监局

宁海新闻中心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4

配合宁波电视台“与安全同行”专栏重点宣传报道大检查工作;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大检查期间

县安监局,县交通局、消防大队、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

县安委办

重点行业监管部门

交通、消防大队、住建、综合执法局、交警等8月底前提供1例以上反面素材。9月底之前参与录播曝光类节目不少于1个案例,10月底前跟踪报道整改、处罚情况。

5

配合市安监局做好通报2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件

9月下旬

12月下旬

县安监局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6

编发专题工作简报,不少于5期

大检查期间

县安监局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提供素材

7

组织参观市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

大检查期间

县安监局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8

各主流媒体、载体不定期宣传报道大检查各阶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典型事迹

大检查期间

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每周三之前提供素材,重点素材随时提供

9

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大检查期间

各地、各有关部门

下属各企业、单位

借助网络、户外广告屏等载体多频次循环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