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按时公开2017年度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对做好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人具体抓。政府信息上网发布须经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严格审批,方能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为方便群众查询信息,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7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338条,占全年信息公开总量的30%。今年创建了水利微信公众号,拓展了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县政府网站
通过“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部门信息 “县水利局” 中公开。(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14090/index.html)

2、政务微博
通过新浪微博“宁海水利”公开

3、政务微信
通过微信“宁海水利”公众号公开

4、到本局咨询、查询
在局办公大楼一楼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本局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依法有据、严谨慎重”为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答复工作。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会商审核制度,不断强化“时限意识、沟通意识、质量意识”,以行政复议依法纠错“一票否决制”的坚决执行和规范答复文书等工作,确保申请的办理答复让申请人满意、经得起检验。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范围窄。当前,政府公开的信息大部分是公众知道的或不在意的信息,而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却很少。
2.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个别栏目更新频率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网上公开信息可用性、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实用性。
2.强化教育,增进各科室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
3.加强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第一时间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公开流程更规范高效,方便公众查询。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宁海县水利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