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关于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浙转升办〔2017〕11号)、《关于明确宁波市企业综合评价相关指标取数规范的通知》(甬工强办〔2017〕4号)、《关于印发宁海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8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已完成2018年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的评定,现已将2018年宁海县纳入评价的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含ABCD四类)和3亩及以上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含ABCD四类)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如有异议,请于6月30日前反馈至县经信局。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接受任何修改。 联系人: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运行科 电话:65268020 附件: 宁海县2018年规上工业企业和3亩(含)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分类结果.xlsx
宁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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