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22-2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22-2号)进行整改,宁海县已完成,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4-89283359 邮箱地址:swj@ninghai.gov.cn
中共宁海县委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1.反馈问题
关于集卡车大气污染凸显,部分集卡车违规添加非法加油点供应柴油。
2.整改目标
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非法制售油品窝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扫黑除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加强市场有效供给。
3.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调查摸底,统一行动。联动多方力量进行全面排摸,共排摸出固定非法窝点9处,非法流动加油车25辆。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开展3次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出动车辆29台次,人员120余人次,对窝点进行集中整治,共立案4件,查扣油品3.5吨。
(四)梳理难题,推进提高。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并开展 “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巩固成效。
(五)全面总结,探索机制。联合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常态管理工作机制,实行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做好整治工作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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