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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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8年度,宁海县公安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本单位主要职责和公众关注的热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在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条,其中政府公文12条、工作信息152条(包括计划总结25条、提案议案48条、应急管理21条、统计数据23条、政务动态35条)、人事信息9条、财政信息28条、政策解读2条、年度报告1条。一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县财政局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细化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推进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办理进度查询和结果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舆情回应。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等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共发布政务微博426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5条。三是全面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公布宁海县公安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最多跑一次”事项负面清单、“不宜上网”清单目录,尽量让群众少跑路。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全面推广“网上申请、在线审批、快递送达”等模式,让群众办事“零次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已及时办结、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待,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政策的解读力度与公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过程的公开;通过强化培训、集中教学、集体讨论等方式,扎实提高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办理依申请公开能力;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对文件予以解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海县公安局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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