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始终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管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拓展和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机制,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政务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分管领导把关,局办公室具体实施和落实。根据《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我局办公室认真对照《规范》规定的类别名称及描述内容,对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一梳理,并根据公开信息的类别确定对应的信息格式,做好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保密和有关审查工作。以办名义制发的公文、办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的决策、重要的调查数据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好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一致性。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审查规定的要求,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的合法性以及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进行保密审查,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后做出谨慎的处理,切实履行好保密职责的前提下,又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
(三)《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督查情况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通过全体干部学习大会传达《条例》的相关规定,并及时的派人参加政务公开的相关技能培训,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下,我局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得以不断的健全、完善和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了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我单位的政府公开信息,我局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规划,通过宁海县住建局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两个门户进行对外信息公布。2018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主动发布信息313条,其中文件信息8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27.16%;政府决策信息2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6.39%;工作信息17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54.31%,行政执法信息3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9.58%;其他信息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2.5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2018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我局申请要求信息公开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2、申请处理情况。2018年要求信息公开的均已及时公开。
3、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本局信息未有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未有收取和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因政务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对政策法规的解读和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等问题。2018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数字政府”工作计划,积极配合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继续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完善制度规范并严格落实,及时检查监督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利用局门户网站、网络问政、12345热线等交流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涉重大民生政策事项,利用行业政策宣贯会、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与解读,不断提高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信力。二是提升网站建设水平。重点推进政务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政务专题建设和宣传。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县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领域、房地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等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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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撤销申请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 |
单位负责人:魏剑 审核人:蒋宏君 填报人:周永晔
联系电话:89289407 填报日期: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