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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发布时间:2019-04-25 15:56:31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因上游省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85元调整为2.58元,近日,我县同步降低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不含车用气)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75元降低为3.47元,执行时间为4月1日至10月31日。此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门站价格上调的每立方米0.16元全部由燃气经营企业消化承担。
宁海县物价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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