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口:每人2万元;
二、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每人300元;
三、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每人每天20元,期限3个月;
四、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每户2万元;
五、一般损坏房屋户:每户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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