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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减船转产渔船资金补助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4 16:21:38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31号)及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宁海县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5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通过,下列渔船列入减船转产补助范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

    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们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逾期不予受理。举报电话:65259935、65259918。

    减船转产公示表.xlsx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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