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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有效推进转供电价政策落地
发布时间:2020-10-20 13:45:48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落实省发展改革委颁布的销售电价降价政策和疫情期间出台的《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将降电价政策传导到终端用户特别是小微企业,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浙市监竞争〔2020〕5号文要求,宁海县多部门联动推广“宁波转供电费码”,确保优惠政策精准落地。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如: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和租户分表电量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和总表电量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7月,宁海启动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召开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宁海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供电公司、转供电主体代表,以基层所互查、转供电互查等形式,重点查处不执行降电价政策、违规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打通电价优惠政策“最后一公里”,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转供电价联合抽查行动,重点对商户众多的宁波西子太平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商业综合体进行抽查,确保转供电价执行到位和转供电费清退及时。

在前期对各转供主体发放告诫函的基础上,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宁海县供电公司分组开展转供电费环节收费专项整治活动,对县内相关转供主体进行突击抽查,确保降价政策真正落地。

疫情期间,通过电费码将政府、供电部门、转供主体、转供电终端用户架起了政策沟通的桥梁,优惠政策逐级传导,共渡难关。

截至6月底,宁海县已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给企业优惠电费3252.35万元,惠及企业3.81万户,推广转供电费码8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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