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校,局直属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鉴于人事变动,决定:
胡寿南同志兼任宁海县风华书院法定代表人(聘期三年),兼职不兼薪。
免去徐 勤同志宁海县风华书院法定代表人职务。
宁海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