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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965404/2020-363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发文日期: 2020-11-20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宁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20〕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推进健康宁海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健康宁海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宁海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宁波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0〕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宁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县城建设全面深化,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影响因素干预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践行《上海宣言》,通过健康共治,制定和实施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使“健康选择成为每个人既方便又实惠的选择”。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建立开放共享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助力全民健康。发挥医务人员和社会健康指导员的引领示范作用,巩固城乡健康教育阵地,推进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32%和40%。

2.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持续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和食物成分监测工作。推动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等的建设,在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营养诊室)。普及《中国居民膳食指南》,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引导市民减少食用高盐高脂高糖食品。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

3.全民健身行动。实施体育民生实事工程,大力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园、城镇居民住宅小区、旧厂房拆迁地块、高架桥及公路沿线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打造15分钟健身圈。举办好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千里走宁海、宁海100越野赛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推进“体医结合”,探索实行慢性病运动干预,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积极推进学校开展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4%、9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分别达42%和44%。

4.控烟限酒行动。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场所等全面禁烟,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和酒精制品。建立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为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下降至20%以下和18%以下。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功能,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注重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立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业队伍。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22%以上和30%以上。

6.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打好以“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为代表的污染防治战,全面推进生态创建,实现全域生态、全程生态、全境生态、全民生态。提升市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25%及以上。

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建立匹配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运行管理体系,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深化“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到2022年,全县农村规范化公厕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逐步开展单村水站监控系统以及相关配套平台建设。构建以城市县域供水网为主、乡镇局域供水网为辅、单村水站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持续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和问题食品主动召回制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1件/千人。注重食品经营监管,规范线上线下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加大对生产与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800份/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50份/百万人。

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攻坚行动,实施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及农药减量示范工作。深入推进美丽生态牧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美丽田园、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乡镇农产品检测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全面实施公路路(段)长制,完善公路安保设施,健全道路交通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推进慢行线,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建立部门联合沟通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应急救援、联合执法等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单位等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卫生乡镇分别实现过半数和全覆盖。

(二)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

7.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持续优化妇幼卫生资源配置,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扩大覆盖面。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落实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促进项目,持续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深化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预防乳腺疾病和宫颈癌等妇女常见疾病。按标准建设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做好“浙里办”“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疾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的培训。到2022年及以后,近三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持续保持历史低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持续提升。

8.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行动、青少年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和适龄儿童口腔保健项目,常态化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开展青少年脊柱侧弯专项筛查。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按规定配备校医,创造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普及学生健康知识,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内容,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63%以上和7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青少年脊柱侧弯每年降低1-2个百分点以上,重度脊柱侧弯发生率显著降低。

9.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加大尘毒危害治理力度,防范职业性尘肺病和重大化学中毒事故发生。推进乡镇(街道)设立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到2022年,拥有3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实现持续下降。

10.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学科体系建设,发展老年医学和老年护理学科。完善家庭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支持老旧小区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适老环境建设。加强老年痴呆症、骨质疏松症等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筛查干预。大力发展专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到2022年及以后,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不断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11.残疾预防与康复行动。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推进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出生缺陷干预,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努力减少伤害致残。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机构建设。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到2022年及以后,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显著完善,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8‰以下。

(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12.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急救站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使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吿制度,开展心脑血管病早诊早治。加强对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的指导。加强心脑血管病急救体系建设,提高医院救治能力,动态更新发布脑卒中、胸痛急救地图。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患者基层及社区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持续稳定在2‰以下和1.9‰以下。

13.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完成国家相关监测点监测任务,实现国家肿瘤登记监测点全覆盖。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实施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规范治疗胃幽门螺杆菌感染和乙型肝炎,积极推广成人HBV、HPV等疫苗接种。发挥县肿瘤防治临床指导中心作用,完善对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营养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5%和50%。

14.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教育活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简易肺功能仪,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探索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推行高危人群年度首诊测量肺功能。遴选慢阻肺筛查适宜技术,建立慢阻肺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和筛查流程。建立慢阻肺监建立慢阻肺监测管理随访体系及县乡双向转诊体系,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稳定在8.1/10万以下和7.5/10万以下。

15.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科学指导糖尿病高危人群降低发病风险,鼓励40岁以上人群开展家庭血糖自测。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务人员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完善县乡村三级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对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能力,促进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自我管理和同伴互助。增强基层糖尿病相关检测能力,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66%和70%。

16.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行动。完善以传染病症状为主的综合监测报告体系。健全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构建“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提升病原微生物甄检能力,打造病原体核酸检测平台,健全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体系。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按省市要求做好疫苗效果监测工作。积极推进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工作。完善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患者和感染者的规范管理。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疟疾状态和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性传染病。到2022年及以后,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四)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17.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高标准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县乡两级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推动县乡村公共卫生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县至少有1家综合性医院拥有感染病区,实验室检测能力保持在全国同等城市领先水平。加强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废物安全智能化监管。加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卫生健康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推进综合指挥、部门协同、司法衔接的卫生违法行为查处机制,完善信用制度应用,有效遏制非法行医等突出的违法行为。

18.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合作办医为载体,扎实推进医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医院管理等领域全面合作。重点加强县级重点学科建设,积极扶持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学科创建成为省县级龙头学科和市重点(扶植)学科,加快形成我县医学临床学科品牌,打造宁波南部医学中心。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保障制度,推进医保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形成多部门医疗费用报销结算联办机制。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结算。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县级龙头学科3个、市重点(扶植)学科1个、市县级龙头学科4个、区域专病中心5个以上。

19.社区健康服务促进行动。依托各类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融合各方资源,构建多元参与的社区健康服务供给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逐步构建包括一张基于医共体格局下的社区健康服务清单、一本整合开放安全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一个互联共享统一的社区健康智慧平台、一只精准务实有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一套多层次的社区健康素养宣教培育体系和促进社区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体系等内容在内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优质医疗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2023年前5家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畅通健康指导信息渠道,普及居民自我健康检测管理,推广实施全过程、全周期、全链接式健康服务。

20.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中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登记能力提升,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深入实施中医重点学科建设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配置中医预防保健人员、设施和技术。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将中医治未病服务融入健康管理,提供中医体检、干预、调理等预防保健服务。持续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六进”活动,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方法,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机构,支持连锁化经营和集团化发展。

21.智慧健康管理行动。加快促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依托宁波市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持续推进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工作。深化“互联网+卫生健康”服务内涵,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诊疗服务,陆续推出“智慧医院”“共享药房”“网上家庭医生”等服务,努力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推进电子健康卡、电子医保卡两卡融合,实现无卡就医,完善分时段预约、智能化导诊、多渠道支付等智能服务,缩短群众候诊时间,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到2022年,公立医疗机构智慧健康管理全覆盖,医学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到2030年,医疗机构智慧健康管理全覆盖,医学人工智能得到广泛应用。

22.健康保障惠民行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全面推行住院医疗服务按DRGs点数法付费。探索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实行按人头付费。开展长期、慢性病等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试点。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支持促进分级诊疗,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提升医保服务管理能力。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医保支付价格全覆盖,规范医保药品支付政策,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

(五)健康产业体系构建

23.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246”万千亿级产业发展要求和宁波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培育发展行动计划,抓住南湾新区打造宁波乃至浙江未来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的机遇,结合宁波生物产业园现有基础,坚持“以中试促产业化,以产业化带研发”的原则,面向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药物两大领域,着力引进一批市场潜力大的产业化项目、转化能力强的中试项目和高层次人才领衔的研发项目,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规上企业。建成生物药研发及生产平台和宁波临床前研究中心两大平台,建设宁波生物产业园中试加速基地和生物医药小微企业园区,打造“生物药研发中试服务”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生产制造”特色鲜明的宁波市一流、浙江省知名、长三角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健康产业高地。积极发展照护服务、康复服务业,培育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康复机构。推进体育行业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体育休闲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步伐,支持医疗卫生、养老护理、健康管理等机构与IT企业、网络运营商等合作研发智能健康医学设备。推进健康与旅游的融合发展进程,充分挖掘旅游资源,创新培育一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4.35%以上和5.25%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健康宁海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成立专家咨询组推动各项行动落实。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健康宁海行动重要任务和主要指标纳入健康宁海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围绕健康宁海行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有序推进。

(二)强化推进措施。强化资金支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健康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工作推进和督导检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健康宁海行动的宣传推广,增强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完善参与鼓励机制,有效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报道,弘扬救死扶伤、敢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宁海建设的认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支持健康宁海行动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

附件:推进健康宁海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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