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8058/2020-363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西店镇 | 发文日期: | 2020-11-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拟使用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1日前向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65182030(农办)
1、使用方案单位: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2、建设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五市溪治理二期工程
3、方案建设地点:王马岙水库至甬台温铁路桥段
4、使用方案范围:详见使用地现状图
5、使用方案面积: 总面积18.37公顷
临时占地0.6公顷(0.18公顷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
永久占地17.77公顷
6、方案涉及土石方量(万立方米):42.76(挖方25.22,填方17.54,借方5.12,余方12.8)
7、方案执行等级:一级标准
8、公示期限: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9、公示地点: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宁海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