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明电〔2020〕26号
根据《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19〕64号)、《2020年浙江省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浙发改能源〔2020〕12号)、《关于推进全省城镇燃气体制改革的意见》(浙建城〔2020〕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紧紧抓住党中央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油气体制改革的机遇,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加快体制创新、模式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紧密结合我县城镇化建设进程,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城镇燃气运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镇燃气供应、安全、服务“三大保障”体系,促进我县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合理消除燃气供应转输环节,推动供气环节扁平化改革。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全方位防控体系,保障行业发展安全可控。加快推进多类型LNG储气设施建设,推动管道燃气“村村通”等举措,尽快实现城镇燃气服务均等普及,确保供应保障能力和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稳步提升。至2022年底,我县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达到50%以上,应急储气能力达到平均3天用气量,燃气企业完成用气量5%的应急储备能力建设。
三、现状分析
(一)管道燃气发展现状
自2005年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我县天然气输配系统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建设,已初具规模。2015年大金门站建成,接纳来自甬台温输气管线输送的天然气,开启了我县管输天然气时代。目前我县城市建成区已基本实现中压供气管网全覆盖,周边的桥头胡街道、梅林街道、辛岭片已实现管网辐射,天然气“镇镇通”工程正在不断推进中。
我县现有1座城市燃气门站,为宁海天然气门站;2座LNG气源站。宁海天然气门站与1座LNG气源站建于桃源街道大金村431号,占地31.2亩,其中门站设计规模2.5万Nm3/h,中压出站约0.38Mpa,LNG气源站设计规模400方储罐,一期建成规模200方储罐。另一座LNG气源站位于力洋镇金港三路18号,占地23亩,设计规模600方储罐,一期建成规模300方储罐,中压出站约0.28Mpa。
我县已累计敷设高压管道1.94公里,中压管道约174.9公里,低压管道约171.45公里。中压管网已覆盖中心城区,辐射至桥头胡街道、梅林街道、辛岭片,同时西店镇、强蛟镇、前童镇、岔路镇、深甽镇等区域也进行了分区域管道敷设。
至2019年底,居民用户通气点火户数达4.2万户,已配套未通气户数为3万余户;商业用户数为319户,工业用户数为168户。2019年总供气量约8029万方,最高日供气量约24万方。
(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现状
我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为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宁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经营范围主要为:县域(除宁东新城、力洋镇、茶院乡、长街镇外)内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相关咨询及分布式能源工程的投资。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部、市场客服部5个部门,共有员工64人,其中正式员工55人,劳务派遣9人。
宁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经营范围主要为宁东新城、力洋镇、茶院乡、长街镇区域内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及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市场工程部、运行客服部3个部门,共有员工21人。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城镇燃气供气环节扁平化改革
目前,宁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已接通省网甬台温管输气气源,管道天然气供气方式已实现“省网—城镇燃气企业—终端用户” 模式,无中间转输环节,且不存在跨县(市、区)转输、纯转输企业转输、城镇燃气企业转输等各类供气转输环节。而宁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未接通管输气源,仍以LNG运输槽车跨县、区转输模式进行生产运营,待长甬台温长输管线复线敷设到该区域时接通管输气源,实现供气环节扁平化改革,推动公共服务均等普及,进一步降成本、保安全、保供应,服务经济和民生。
(二)促进城镇燃气企业规模化改革
1.按期完成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为规范我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运行,加强政府监管,根据《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计划2020年年底前完成县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首次中期评估工作,并按照评估结果依据《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评估管理办法》《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督促城镇燃气企业进一步提高供气保障、安全管理、用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提前谋划干线互联互通。谋划推进由西店门站中压至奉化区莼湖中压管线的联通,预计2021年底前实现,待中压管网对接后可实现一处互相连通。同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中压干线互联互通实施计划,逐步实现城区与宁东新城中压干管互联互通。
(三)推进管道燃气“村村通”惠民工程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农村发展规划及地理条件,因地制宜推进管道燃气“镇镇通”,带动“村村通”惠民工程,建立以企业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与,村民合理分担的农村管道气资金筹措体系。对乡镇新建的小区制订同步配套管道天然气计划,促进天然气管网向农村地区合理延伸。开展管道燃气“镇镇通”试点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管网建设条件成熟,且建设规模较大、较为集聚的乡镇进行试点,总结梳理试点经验,为后序工作全面铺开打下扎实基础。
(四)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防控体系
1.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水平。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燃气工程及储气场所的安全防控要求,压实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应急响应、隐患挂牌督办、燃气设施安全防护等机制,进一步扩大智慧燃气检测覆盖面,丰富完善检测系统功能,不断提升智能化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宁海县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16〕89号),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健全燃气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2021年5月底前建立健全城镇燃气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将特许经营评价结果、“双随机”检查结果等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3.强化行业管理数字化建设。2021年底前城镇燃气企业完成管网设施的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完成本地区智慧燃气监测平台的统建,提升燃气行业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五)全面完成储气调峰任务
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城镇燃气企业为主体的天然气应急储备体系,政府统筹谋划,制定储备设施建设计划,鼓励城镇燃气企业通过异地投资或参股建设LNG储配站等储气设施、或通过租赁、购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来履行年用气量5%的储气责任。同时,与周边区域高中压管网互联互通、互济互保,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供应的可靠性。预计2020年年底前建成西店门站,将于2021年投运,通过西店门站可以与奉化管网进行互通互补。
五、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阶段(2020年1月-2020年7月)
在充分调研我县城镇燃气行业发展和经营企业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宁海县城镇燃气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我县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改革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2年12月)
根据我县城镇燃气改革总体部署及具体实施方案,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首轮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2021年底前完成智慧燃气监测平台的统建。2022年11月底前实施完成企业规模化改革、中压干管互联互通及储气能力提升等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以后)
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管理法规,理顺管理机制,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改革出实效、促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城镇燃气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把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前谋划、积极实施,落实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城镇燃气改革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按照省、市城镇燃气改革要求,结合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要积极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乡镇(街道)等共同推进改革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城镇燃气改革顺利完成。
(三)加强考核监督。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要结合特许经营评估、燃气专项规划执行、管网互联互通等情况对宁海县城镇燃气改革工作进行评价,并建立定期实地督察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实时掌握城镇燃气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做好城镇燃气改革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承担好改革过渡期的托底责任和社会责任,开拓公众的举报投诉渠道,对公众的相关意见和要求迅速作出回应,积极采纳有效建议,构筑全方位的城镇燃气改革监督格局,营造公平、开放的改革氛围。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