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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70499/2020-36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0-11-09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工作的通知》

宁企业减负〔2020〕1号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抓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工作,现将《宁波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附件:《宁波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工作的通知》

     

宁海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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