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表彰奖励对象予以公示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下列拟表彰奖励对象(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17日17时开始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结束,请各单位和全体同志对公示的个人进行监督和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向宁海县公安局政治处、治安大队来访、来电、来函反映。电话:65347008、65347036、505739、663920,邮箱:tongzilong@nbs.zj、zhouguoliang@nbs.zj,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邮政编码:315600。
宁海县防溺水办
2020年12月17日
附名单:
拟表彰奖励对象名单
一、拟申报集体三等功
宁海县水利局
二、拟申报个人三等功
杨贤能 宁海县公安局跃龙派出所民警
三、拟申报个人嘉奖
姚盛通 宁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危管保卫中队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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