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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965404/2020-369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发文日期: 2020-12-17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工业全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20〕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工业全域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海县工业全域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工业全域治理,根据省、市和县委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聚焦聚力工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工业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工业空间形态有机更新,全面提升土地产出效率、企业产出质量,深入拓展发展新空间,形成“空间优化、产业集群、要素集聚、功能集成、绿色集约”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争当“重要窗口”模范生团队双优生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引导,突出企业主体,强化市场运作,着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业治理体系。

——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和企业特点,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推进。

——综合治理,加强协同。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理念,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执法监督等多种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政策引导,资金平衡。在符合区域工业治理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区域治理资金以自我平衡为主,适当给予政策支持。

——绿色安全,滚动推进。聚焦工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分批推进工业集聚点治理,有效提升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以“用地空间优化、土地利用集约、企业布局集群、产业发展高效、功能融合集成、生产绿色安全”为发展方向,坚持整体推进与试点突破相结合,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着力破解工业发展空间不足、产业用地低效闲置、企业发展低效散乱等问题,着力推进空间优化、用地提容、产业集聚、企业提质,推动经济增长由提高资源投入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到2022年底,在梅林南路两侧工业集聚点试点治理的基础上,再完成10个以上工业集聚点的治理。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域工业治理。

二、治理内容

结合“无违建县”创建、安全生产、环保整治和低效企业改造提升等工作,重点推进县、乡、村三级工业集聚点的综合治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灵活采用企业自主改造、工业地产建设等多种方式开展治理工作,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资源集聚集约、生产绿色安全。

(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深化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的综合评价,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税收、碳排放、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通过追加投资、转让出租、整合改造、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企业产出水平。

2.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的落后产能退出,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对达不到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予以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责令关停退出。 

(二)推进资源集聚集约

3.加快低效和闲置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规划,优化企业空间布局。推进老旧、低效工业区块改造提升,实施老旧工业区块有机更新。积极鼓励工业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地技改”,支持土地权利人和相关市场主体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

4.积极推进零星土地整合归宗。以工业用地连片规划和改造为导向,加快零星分散土地的整合归宗,允许市场主体以转让方式取得相邻多宗地块集中开发,涉及多个土地权属人的改造项目,允许协商确定一个改造主体开展归宗改造。

(三)推进生产绿色安全

5.推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完善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污水管网、消防安全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循环化、低碳化、生态化改造。推行智慧化监管和治理,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等方式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业集聚点的数字化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园区,按照小微企业园的建设标准,推进乡、村级工业集聚点向小微企业园转型。

6.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企业的无证照生产经营、违规操作、违规住人和消防要求不达标等突出隐患问题。推进“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全面拆除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为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深入开展环保治理,对企业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及排放达标等情况开展检查和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依法关闭等措施,加快环保提标改造。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

乡镇(街道)及园区要组织排摸属地工业集聚点现状,摸清集聚点数量、范围以及低效用地、闲置用地、低效企业、落后产能等情况,掌握企业、土地、房屋等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形成工业治理工作清单。

(二)试点扩面(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

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选择10个以上条件比较成熟的工业集聚点先行开展治理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及园区要根据当地产业特色和发展规划,制定集聚点治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要明确治理范围、治理模式、治理进度等要求,报县政府批准。然后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根据治理实施方案,对标治理工作清单,结合“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等专项行动,对集聚点企业分类实施深度治理。

(三)全域推进(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总结提炼工业集聚点治理试点及扩面的经验,全面推进工业全域治理。乡镇(街道)及园区要保障人员与经费投入,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属地工业治理全覆盖,确保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四)总结提高(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总结工业全域治理的经验措施,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提炼和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工业全域治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工业全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业全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化办公、实体化运作。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做好属地工业治理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业集聚点治理的规模及成效,给予每个集聚点平均不高于200万元的奖励。加强用地保障,对推进工业治理成效好的地区,予以建设用地重点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工业集聚点治理及企业发展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三)强化工作推进。建立治理提升清单式管理制度,梳理治理提升事项清单,强化“清单+台账+考评”的闭环管理工作推进体系。将工业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及园区重点考核内容,建立督查问效、专项通报机制,将督查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


附件:宁海县工业全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宁海县工业全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滕安达   

副组长:王军海  

             应国邦   

             杨   钻   

成  员:葛仁元   县政府办公室

            仇昌兴   县政府办公室

            裘为民   县委政法委

            项汉明   县发改局

            黄建福   县经信局

            庞建宏   县财政局

            应校军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章武科   县住建局

            何称松   县应急管理局

            丁建标   县市场监管局

            吴继盛   县综合执法局

            章   哲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王照栈   县国资管理中心

            裘德亮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钟   铮   县消防救援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应国邦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建福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伟忠、蒋剑鹏、鲍斯邦、严文斌、龚成伟等任办公室副主任,褚孔村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督查考核组,各组成员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综合协调组:褚孔村任组长,负责治理期间上下衔接和相互协调等日常工作。

业务指导组:徐伟忠任组长,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及园区做好方案编制、事项报批等工作。

督查考核组:徐旦亚任组长,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及园区治理工作进行清单化管理,建立督查问效、专项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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