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20〕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海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宁波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宁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重要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我县位于中国大陆海岸线中段,浙江东部沿海,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但因境内多以山地丘陵为主,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相对较大,实际可供开发利用水资源量有限;同时,境内水资源除需满足自身用水需求外,还需承担宁波市中心城区及象山县水资源供给任务,年均外调水量约占宁海县总供水量的一半以上,超出其自身用水需求,水资源供给保障压力相对较大。此外,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浪费严重,用水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水污染排放尚未根本遏制,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要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认识节水的重要性,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县水资源供需不平衡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实施节水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为建设“两美宁海”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节水行动,促进我县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达到国内领先,省内领跑的水平。
到2022年,建立较为完整的节水工作网络,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值分别小于27.6m3和10.3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以上,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04亿m3以内。
到202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工作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值分别小于25.4m3和9.5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5以上,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2.2亿m3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节水护水惜水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县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重点行动
(一)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健全我县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制定年度用水控制目标,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
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区域平台,通过区域水资源论证,明确区域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制定项目准入水效标准,编制负面清单,创新取水许可审批、发证和监管方式,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建立健全“4+2”用水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即深化落实四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两项管理制度,加强用水全过程管理。
(1)深化落实四项管理制度
①取水许可制度
持续落实取水许可审批管理。针对非农自备取水户,严格核定取水量,确保依法发证和及时换证率达100%;针对农业自备取水户,按照省、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农业取水许可审批工作。同时,完善取水户“一户一档”信息台账,形成取水许可管理信息档案库,并按照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要求,将取水户信息100%录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
②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按照《县发改局 县水利局 县规划管理中心关于在有关规划编制中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宁发改〔2016〕48号),在规划编制前期,由县发改局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供计划开展的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各类开发区(园区、工业功能区)发展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等相关规划清单,县水利局明确在规划报告中应设立专章或以专题形式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规划清单;在规划审查时,县水利局参与审查,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在规划审批时,提出规划审批意见,相关规划组织编制的部门需将县水利局的意见纳入规划中。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取水量的合理性核定工作,按规定格式填写水资源论证表或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严格水资源论证报告及相关审查、审批材料的存档和统计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
③计划用水管理制度
针对自备取水户,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并及时下达所有自备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并加强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到2022年,对年取水量1万m3以上的自备水取水户实现取水计量监控全覆盖。针对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按照《2020年宁波市供排水行业管理工作要点》《宁海县城镇非居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将年取水量1万m3以上管网内非居民用水户纳入到计划用水范围,分季度下达取水计划。(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
④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宁海县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针对涉及取用水的建设项目,要求项目在初步设计文件中进行节水设施设计,并与施工图同时审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通知相关部门对节水设施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节水设施投入使用后,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节水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已建成的节水设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
(2)积极推进两项管理制度
①节水评价制度
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节水评价工作,明确节水评价范围、环节和内容,强化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完善节水评价工作机制,促进规划和建设项目高效用水,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其他相关部门)
②定额用水管理制度
在取水许可(含水资源论证)审批、取(用)水计划下达、节水载体认定工作中,严格按照《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核定取水量,促进取水户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逐步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提高用水效率。(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其他相关部门)
(二)推动农业节水增效
1.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
提高农业灌溉效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做优现代农业的基础上,按照“节水优先、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生态良好”的要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服务农业“两区”为重点,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和技术,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自动化灌溉等新技术新设备,着力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继续加强胡陈港灌区、胡陈天意果蔬灌区节水型灌区建设,发挥节水型灌区对农业节水灌溉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到2022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新增1000亩,水肥一体化面积达到220亩。(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继续以建设绿色农业强县为目标,加快培育现代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层次,按照“稳定发展粮食战略产业,巩固发展畜禽、水产、瓜菜、果品、笋竹、茶叶等主导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种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兴产业,联动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主导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开辟农业发展新空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3.发展现代生态节水农业
加快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推进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发展模式,积极发展旱粮生产,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和工艺。到2022年,完成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建设任务,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区15个(省级3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
4.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
实施养殖业节水工程,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与建设,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生利用,提高畜禽饮水、畜禽养殖场舍冲洗用水效率。发展节水渔业,推广工业化循环水养殖和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等技术,减少养殖用水量和尾水排放量。到2022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率达到100%。到2025年,力争建设工业化循环水养殖示范点1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5.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农村饮用水计量收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到2022年,全县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质、同标、同服务。(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三)实施工业节水减排
1.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
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严厉查处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合理用水水平,重点对年取用水量5万m3以上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对超过测试有效期限的企业进行重新测试。到2022年,年取用水量5万m3以上企业水平衡测试覆盖率(有效期限内)不低于40%,创建节水示范企业20个。到2025年,年取用水量5万m3以上企业水平衡测试覆盖率(有效期限内)不低于100%,创建节水示范企业40个。同时,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在完成市经信局下达的年度任务的同时,鼓励具有典型性的工业企业和高耗水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节水改造,提高企业内部再生水循环利用,减少新生水的消耗和污水排放。(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集团)
2.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针对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化工、食品等七大高耗水行业和其他重点用水企业,提出节水型企业创建备选清单和年度创建计划,以节水型企业为载体,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深入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和节水管理工作。到2022年,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按市级标准)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
3.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完善“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体系,加快实施“补链”和“延链”工程,以宁海湾国华电厂为重点,利用电厂产生的蒸汽、温排水,构建“发电余热-集中供热”“温排水-水产养殖”“温排水-冷却塔-循环水”等循环产业链,促进园区小循环、社会化大循环体系构建。同时,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减污、节水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到2022年,创建市级节水型标杆园区达50%以上,到2025年全面建成市级节水型标杆园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水务集团)
(四)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1.积极推进省级节水型城市建设
依据《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积极推进宁海县省级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推进城市分质供水,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到2025年,宁海县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水务集团)
2.积极创建节水示范小区
依据相关节水示范载体创建标准,以推广应用高效节水产品,养成良好用水习惯为基础,开展节水示范小区创建。到2022年,累计创建20个节水示范小区。到2025年,累计创建40个节水示范小区。(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县住建局)
3.严格控制原水和供水管网漏损
加快实施原水和供水管网改造,完善原水和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提高生活和城镇公共用水效率,切实解决宁海县部分区块供水管网年久失修、破损老化问题,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灰口铸铁管、石棉水泥管等落后管材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到2022年,供水管网改造(2019年以后)累计达50km,全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修正值)控制在10%以内,全面开展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到2025年,供水管网改造(2019年以后)累计达100km。(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4.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生活用水器具应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的规定。对尚未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的县级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据实补创,到2022年,节水公共机构创建达到70%,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到2025年,所有县级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完成节水型公共机构的创建任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教育局、县机关事务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集团)
5.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严格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服务行业用水总量,指导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到2022年,累计创建2个节水示范酒店。到2025年,累计创建4个节水示范酒店。(牵头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集团)
(五)推进水资源综合利用领跑
1.加强地下水管理
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地热矿泉水取水动态监测,加强地下水违规取水排查。地表水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地下取水。(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
2.积极探索分质供水
积极探索“分质供水,优水用水”制度,探索推动杨梅岭水库、胡陈港水库、车岙港水库等一般水源配套工业水厂的建设工作,探寻以工业水厂供水置换自来水厂优质供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3.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继续推进宁海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回用项目,将污水处理产出的中水用于槐路河等河道置换用水、厂区用水、市政绿化和道路清洗用水等;继续推进屋顶雨水集蓄系统,收集雨水用于绿化用水、冲洗用水。科学引导工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和洗车等行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在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区域、产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等,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2年,全县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9%以上。到2025年,全县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2%以上。(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六)加强节水宣传教育
1.丰富节水宣传教育形式
增强水忧患意识,引导全民参与节水,结合地方水情,因时因地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水进校园”“节水进企业”“节水进社区”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节水的重大意义、普及节水知识、倡导节水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推动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同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建设、美丽水乡建设等工作,推进节水示范校园、节水教育场馆、宣传长廊、窗口展厅等宣传基地建设。到2022年,累计创建10个节水示范校园,到2025年,累计创建20个节水示范校园。同时巩固完善已建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提升教育基地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争达到省级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运行标准,保障基地有效运行,对公众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机关事务局)
2.积极推进宁海县节水先锋评选活动
从护水节水方面有突出贡献或优异成绩的个人、家庭、集体或单位中评选宁海县节水先锋,通过组织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宣传我县在“五水共治”城市节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到2025年,累计评选10名节水先锋,以榜样的力量提升全社会节水爱水的文明意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机关事务局)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制度推动
1.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分类水价制度,完善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1)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对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供水区域继续完善现行阶梯水价政策;对宁北水厂、宁西水厂、宁东水厂、长亭水厂供水区域,在现行水价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相应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文件,划定各级阶梯水量,确定各级价格,运用经济杠杆,促进全民节水。到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水务集团)
(2)完善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针对自备水取水户,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全面实施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针对管网内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应在现行水价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相应的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政策文件,确定超计划部分水量的量级及其对应的水价。到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管网内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县水利局、县水务集团)
(3)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执行《宁海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形成更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利用量水设施精准计量,结合科学的灌溉方法,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填补管理资金缺口,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与奖惩制度,提高放水员工作积极性。发展农村基层用水组织,提升用水终端管理水平。到2022年,在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严格按照水资源费相关规定要求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不得擅自减免水资源费,做到应收尽收。(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水务集团)
2.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
深化水资源税费改革,与水价改革协同推进,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水资源税费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 、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综合执法局)
3.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实施节水统计调查和用水统计制度,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
(1)推动开展农业用水计量
完善中小型取水计量的配套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开展灌区内田块灌溉用水的计量工作。采用泵站率定以电折水和标准断面用水统计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灌区内田块的灌溉用水进行计算统计,逐步扩大内部田块的统计范围。到2022年,通过加强设施建设和维护,实现灌区内部田块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保持在60%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大数据中心)
(2)推动开展工业用水计量
对所有工业用水户(自备水、管网水)安装计量设施,并落实相应的运行维护单位。做好已有取用水单位的计量设施检查和维护工作,以及新取用水单位的取水审批(或入户登记)和计量设施安装工作,确保工业用水计量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大数据中心)
(3)加强实时在线监测统计
对县级重点监控用水户(年取1万m3以上自备取水户)用水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到2022年,全部安装计量监控设施,统计水量,并定期维护监控设施,确保计量监控设施运行正常率在90%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大数据中心)
4.加强用水信息共享
建立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集团等多部门用水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县数据共享应用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汇聚共享和智能应用,为节约用水工作提供支撑,实现节水事务高效监管、节水政务在线协同。(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水利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综合执法局)
5.健全节水奖励机制和用水信用惩戒机制
健全完善节约用水奖励机制,对在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严格供水管理、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技改、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等节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单位和个人予以奖补,依法将违法取水、恶意拖欠水费、违规排污等不良信息纳入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人行宁海支行、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 )
(二)市场机制创新
1.实行水效标识制度和节水产品认证
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鼓励生产者改善产品的节水特性,鼓励销售者在进货和陈列商品时选择高效节水的产品,积极引导消费者选择水效更高的产品。对列入国家实施水效标识产品目录的用水产品,依法进行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对生产或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用水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推动节水认证工作,根据国家认监委相关要求推动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工作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2.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
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试点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公共机构因产生节水效益支付给节水服务机构的合同费用在其公用经费预算中列支。到2025年,力争完成2个合同节水试点。(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局)
3.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在节水型载体创建的基础上,择优选取用水效率高、节水工艺先进、节水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公共机构、小区、灌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和节水标杆。(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局;参与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节水行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工作任务面广量大,涉及行业和部门较多。我县已经成立宁海县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逐项落实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和考核目标,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包括联络员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等。按照节水行动方案、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理顺节水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岗位责任制、人员专业培训制度,确保机构能力与节水行动方案的实施要求相适应、相匹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参与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强化推进落实和监督考核
结合“五水共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平台,对责任部门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将节水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问责制,切实保障责任落实到位,推进节水行动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建立常态化协调运作机制。以宁海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引导,高效高质完成既定内容,同时贯彻落实省市下达的相关指标及任务。
1.按照节水行动任务分工,制定并下达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确定的实施计划,由县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通过例会制度分解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年中督办落实。由县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年度工作任务建设进度督查,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及时顺利推进。
3.年终考核总结。根据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计划,按照考核评估要求,由县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年中考核评估工作和年度总结工作,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各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参与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保障资金投入
根据“两手发力”的原则,宁海县节水行动方案实施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投资和社会投入两种方式。加大各类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县节水奖励相关政策,明确各类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节水奖励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同时,拓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
1.公共供水工程、灌区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水资源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基础性的节水工作,主要以政府投资和社会投入相结合。
2.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节水改造)、水平衡测试、节水型企业创建等以企业为主导,以社会投入为主,政府投资引导为辅。
3.对在节水行动方案实施中取得较大成效的单位、个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4.拓展融资模式,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建立绿色信贷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 、县水务集团、人行县支行)
(四)强化教育宣传与公众参与
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节约用水,引导全社会增强水资源忧患意识,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节水行动方案实施期间的宣传教育形式主要包括:
1.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常态化节水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节水的重大意义、普及节水知识、倡导节水生活方式;
2.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用宣传资料发放、节水讲座、节水微电影、节水科技培训、全民节水活动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行动方案实施;
3.对在节水行动方案实施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节水型载体、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主动节水、共同参与支持的浓厚氛围;
4.加强学校节水教育,由县教育局牵头推动学校组织各类节水活动,将节约水资源的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使中小学生从小养成节水的行为习惯,树立节约用水光荣的风尚。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参与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加强科技创新
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设备研发。积极开展节水技术、产品的研发和评估,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广成熟高效的节水技术和设备产业化,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开展集成创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充分调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节水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水利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局)
附件:宁海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部门责任分解
2020041附件宁海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部门责任分解.doc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