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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9063018/2020-36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NHD68-2020-0001 发文日期: 2020-03-06
发布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清单(二)的通知

宁市监综〔2020〕6号

西店分局,各科(室)、所,局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助推我县经济平稳过渡、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我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教育、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局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前形势及我县实际,现将《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清单(二)》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清单(二).docx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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