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0060832/2020-355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02
发布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综合执法五大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10:22:34 信息来源:县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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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综执〔2020〕7号

局属各单位:

2020年是县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交卷之年,也是新形势下全力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水平的开局之年。根据市局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工作要求及当前形势,我局结合目前实际,决定在全县综合执法领域开展五大攻坚行动。

一、工作时间

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智慧化,通过全面开展广告整治、违停抄告、油烟治理、垃圾分类、犬类管理等工作,努力实现城市环境面貌大幅改善、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违法广告整治攻坚行动。按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甬综执法[2018]40号]文件规定,重点对主城区商业中心周边、示范路和街面保序道路沿线、高速出入口等建设工地周边以及其他重点、敏感部位的违法广告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或移交的违法广告要逐个明确整治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规定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同时,积极配合县“三改一拆”办开展四边三化、两路两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两高”环境整治提质提标,推进沿海南线精品示范路创建。

(二)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攻坚行动。积极会同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落实文明停车劝导和管理措施,强化车辆违停执法。一是提高违停抄告的覆盖面和工作效率,加强对今年新增3条路段的抄告力度,及时准确高效查处违法行为;二是落实我县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共享单车的巡查和执法,及时约谈违法企业,强力清拖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违规车辆;三是继续采取多种措施清理人行道“僵尸车”。

(三)开展油烟扰民整治攻坚行动。继续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既要助力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又要确保油烟整治不反弹,做到服务与管理协同推进。一是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基本做到对象全覆盖;二是试行对餐饮企业的燃气、排水、环保、市容环卫、垃圾分类等事项,开展“综合一查”活动,落实“一店一档”管理,变末端执法为全程治理;三是利用科技手段和先进设备试行第三方油烟污染治理,推进油烟污染指标和治理设备的在线监测。

(四)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攻坚行动。积极配合县“垃圾分类”办,以行政处罚促垃圾分类工作。一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按照“宣传劝导-指导整改-执法惩戒”的渐进原则,开展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的劝导教育和责令整改;二是重点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小区等执法监管力度;三是对多次劝导拒不改正、暴力阻扰执法检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查处。

(五)开展规范养犬攻坚行动。贯彻实施《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制订出台重点管理区流浪犬捕捉、养犬违法行为查处、犬只收容、留检、处理办法和犬只领养等规范性制度,依法行使犬类执法职责,抓好重点管理区域流浪狗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垃圾分类办、公共秩序中队、机动中队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的要求,细化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

(二)抓住重点,保证实效。针对我县开展的五大攻坚行动,各有关单位要做到有重点、分步骤、强落实。相关工作实行月度报送制度,每月28日前将本月攻坚行动推进情况报送局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LED电子屏等不同载体展开专项行动宣传,重点曝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宣传打造一批先进典型案例。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强化监督,群策群力,进一步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参与度。




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