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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6298/2020-010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4-20
2019年宁海县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全县共布设1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基本覆盖了我县重点湖库、主要水系干流、支流。其中包括9个市控断面和5个县控断面。9个市控断面分别为:独山、杨梅岭水库、双水、屠岙胡、柘湖杨、水车、田洋芦、中堡溪、黄坛水库;5个县控断面分别为后洋村、下洋顾、赵郎场、镇宁桥、海头村。监测结果表明:全县1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 13处,占92.9%;Ⅳ类水质1处,占7.1%;Ⅴ类水质及劣Ⅴ类水质均为0处。14个断面均满足水环境功能水质目标要求(以下简称功能达标),功能达标率为100.0%,优良率为92.9%。功能达标率、优良率与2018年持平。


 

图1-1  2019年地表水水质状况统计图


  凫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Ⅱ类,共2个监测断面,分别为为独山和杨梅岭水库。2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实测水质均为Ⅱ类,水质优良率为100%,总体水质为优。

  白溪水系有6个监测断面:黄坛水库、柘湖杨、水车、双水、屠岙胡、赵郎场。2019年白溪水系的6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该水系水质较好。其中黄坛水库、柘胡杨断面、赵郎场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Ⅱ类,实测水质Ⅱ类;水车断面、双水断面、屠岙胡断面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实测水质Ⅱ类。

  中堡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共1个监测断面。中堡溪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Ⅲ类)要求。

  清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共1个监测断面。田洋芦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Ⅱ类)要求。

  石门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Ⅲ类,共1个监测断面。后洋村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Ⅲ类)要求。

  颜公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Ⅳ类,共1个监测断面。下洋顾断面实测水质Ⅳ类,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Ⅳ类)要求。

  茶院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共1个监测断面。镇宁桥断面实测水质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Ⅲ类)要求。

  西仓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Ⅲ类,共1个监测断面。海头村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Ⅱ类,优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Ⅲ类)要求。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我县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白溪水库、黄坛水库、西溪水库、力洋水库的水质均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Ⅲ类)的要求。


  三、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宁海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总计为364天,其中Ⅰ级优秀132天,Ⅱ级良202天,Ⅲ级轻度污染29天,Ⅳ级中度污染1天,无Ⅴ级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8%,与去年相比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了2.4个百分点。

  细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4~101 μg/m3,年平均浓度为27μg/m3,比2018年上升3.8%,见图3-1。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35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58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75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共超标6天,超标率1.6%。



 

图3-1  2019年与2018年PM2.5浓度同期对比图


  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6~174μg/m3,年平均浓度为43μg/m3,比2018年下降2.3%,见图3-2。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7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97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5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共超标1天,超标率0.3%。



 

图3-2  2019年与2018年PM10同期对比图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硫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4~16μg/m3,年平均浓度为11μg/m3,与2018年持平,见图3-3。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6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为14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5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3-3  2019年与2018年SO2同期对比图


  二氧化氮(NO2):二氧化氮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6~56μg/m3,年平均浓度为23μg/m3,比2018年上升15.0%,见图3-4。按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4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为49μ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8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3-4  2019年与2018年NO2同期对比图


  一氧化碳(CO):一氧化碳的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3~1.2mg/m3,年平均浓度为0.6mg/m3,与2018年持平,见图3-5。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8mg/m3,按24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4m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无超标天数。



 

图3-5  2019年与2018年CO同期对比图


  臭氧(O3):臭氧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的浓度范围为10~226μg/m3,年平均浓度为97μg/m3,比2018年上升14.1%,见图3-6。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52μg/m3,按照日最大8小时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60μg/m3)评价,年评价为达标,日评价为全年超标23天,超标率6.3%。



 

图3-6  2019年与2018年O3同期对比图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19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6,比2018年上升0.23,见图3-7。各项污染分指数按大小排列依次为O3 (0.95)> PM2.5 (0.77)>PM10(0.65) >NO2(0.61) >CO(0.20)>SO2(0.18)。因此,影响我县大气的主要污染物是O3 (占28.3%),其次依次为PM2.5、PM10和NO2,CO和SO2单项指数较低。



 

图3-7  2019年与2018年综合指数同期对比图


  酸雨:2019年我县酸雨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全年降水pH最小值为4.35,最大值为6.56,年均值为5.42,属于轻酸雨区。酸雨发生频率为46.0%,比2018年有所下降。



 

图3-8  2019年与2018年单次降水pH频率对比图


  降尘:降尘的月均浓度范围为1.2~4.0 t/km2·30d,均达到省定标准,达标准100%,年均值为2.20t/km2·30d,低于省定标准(8.0t/km2·30d),比2018年有所下降,具体见图3-9。

  


 

图3-9  2019年降尘月均变化图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宁海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4.5分贝,较2018年上升了0.6分贝,属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6.2分贝,较2018年下降了0.1分贝,属好。城区共有七个噪声功能区:3个居民区,2个混合区,2个工业区;七个区域昼、夜间噪声均达标。


  五、生态环境质量

  2018年,在遥感解译、统计数据分析基础上,对生物丰度、植被覆盖、水网密度、土地胁迫、污染负荷及环境限制等6个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2018年宁海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4.5,级别为优,在宁波全大市排名第二。


  六、结论

  1、2019年我县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局部地区污染依然存在。

  2、地表水水质状况良好,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0%,优良率为92.9%。

  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均能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4、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8%。降水酸性程度略有下降,酸雨发生频率有所下降,酸雨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属轻酸雨区。

  5、声环境质量属较好。区域环境噪声比2018年略有上升,道路交通噪声比2018年略有下降,七个噪声功能区均达标,声环境质量相对稳定。

       6、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状况级别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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