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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965404/2020-003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4-03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宁海县援助武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组集体嘉奖奖励的决定

宁政发〔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于2020年1月28日、2月9日先后选派两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医护人员组成援鄂医疗队出征武汉,参与确诊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期间,他们积极投身防疫工作,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无私奉献、英勇奋战,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圆满完成了援助任务。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宁海县援助武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组集体嘉奖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受奖励的先进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同舟共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服务发展各项工作,确保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嬴”。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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