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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诉讼服务中心综合用房工程变更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5 09:24:10 信息来源:县公建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工程位于中山东路121号(宁海县法院内)。总用地面积311.37m²,总建筑面积1302.73m²,建筑高度17.85m,建筑层数4层。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28.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7.76万元)。本工程预算价为399.18万元,于2018年7月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招标,由宁波云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374.74万元。本工程于2018年10月30日开工建设,目前准备消防验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石材幕墙图纸的深化设计和法院的发函要求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发生以下变更。本次变更为第一次变更,金额为22.12万元,变更后合同造价为396.86万元。这些变更的内容,事先均经中心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具体费用已测算完成汇总,具体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1、因原先石材幕墙龙骨按图施工完毕,根据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验收要求,需完善,我单位督促设计单位重新深化图纸,于2019年8月15日经宁波三鼎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核完成,并把图纸交由施工单位施工。由于新老图纸的幕墙龙骨差别增加造价约0.89万元,因架空层进出通道上部有幕墙设计的需在通道上部增加防坠落措施,所以设计变更增加了铝单板雨蓬,增加造价约4.84万元。(详见图纸、预算书)

2、根据法院发函,经设计变更引起的变更:(核增16.39万元)

(1)、二、三层部分120厚混凝土多孔砖内隔墙更改为双层钢化玻璃带百叶铝合金中空隔断墙。原120厚混凝土多孔砖内隔墙的造价为2.24万元,变更的双层钢化玻璃带百叶铝合金中空隔断墙的造价为2.90万元,增加造价0.66万元(详见函件、设计联系单、预算书)

(2)、新增壁柜和矮柜、部分背景墙、吊顶零星修补、瓷砖踢脚线及淋浴房玻璃隔断更改为抗倍特隔断共增加造价约1.09万元。(详见函件、预算书)

(3)、为考虑附属场地的安全及实际情况,及消防通道的完整拆除了工程北面原有的车棚、配电房的东侧钢栏杆和钢大门,平整场地后浇捣混凝土并增设雨水口,附近增加一个消防栓,并在东侧消防通道口安装一个4.2米长的消防门。因配电房通往东门卫的电缆表皮破损,为保证东门卫和南门卫正常安全用电需要,更换原型号电缆并用镀锌钢管套管等,一共增加造价约14.64万元。(详见函件、设计联系单、预算书)

3、以上几项增加费用共计:22.12万元。


公示时间: 2020年5月22日-5月24日

联系人: 何磊

联系方式:1598863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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