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街道振兴街改造工程为县住建局代建项目,于2017年6月14日经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批复文号为宁发改投资[2017]199号,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振兴街、园林路道路改造工程。振兴街改造范围西起甬临线,东至高速公路涵洞。长691.85米,道路横断面宽20米。横断面布置形式为4米人行道+6米机动车道+6米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振兴街机动车道采用4厘米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砼+7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砼+35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人行道采用6厘米透水混凝土路面砖+3厘米厚M10水泥砂浆层+15厘米厚C25水泥砼+10厘米厚碎石垫层。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058.69万元(其中工程费882.6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沥青路面、人行道、给排水、综合管线、综合通信、道路照明、燃气管线等附属工程。于2017年5月18日将振兴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直接发包给宁海县雁苍山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949819元,本工程于2017年10月12日开工建设。在施工前多次提醒电力部门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手续,他们都认为有设计变更联系单即可,因此造成事后变更。现将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工程造价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原因的分析说明:
1、根据设计变更联系单。A2至A5井电缆井因在道路机动车道上,由原设计的砖混结构电缆井变更为现浇混凝土结构电缆井。A2至A5电缆井盖板变更为2000*500*200mm(长*宽*厚)钢筋混凝土盖板。增加造价21538元。
2、根据设计变更联系单。增加M1015及M1520井各一座。增加造价21701元。
3、根据设计变更联系单。将7#电缆井由原设计的M1520井变更为M2030井。增加造价10576元。
4、根据设计变更联系单,A4-A5段7.4米CPVC改为钢管,增加造价6585元。
5、根据现场签证审批单,土方外运3KM后回运填土,增加造价107236元。
6、根据现场签证审批单,雨水井修复及雨水管铺设,增加造价9887元。
以上项目共计增加造价177523元,累计变更金额177523元,经街道领导班子2020年5月26 日会议讨论通过。本次变更属事后申报。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6月1日一6月4日
联系人:梅林街道社区建管科 徐伟军
联系电话:0574-59956262
建设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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