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文>其他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2965404/2020-334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发文日期: 2020-07-30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0〕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基础上,县政府办公室经过梳理、筛选,编制《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宁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特别是已经启动的事项,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县司法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水平。


附件: 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1

宁海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2020年5月

1.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4.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

宁海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县住建局

2020年6月

1.  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4.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

宁海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

1.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4.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

宁海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0年7月

1.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4.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5.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

宁海县水资源综合规划

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

1.调研,编制《规划》初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规划》;

3.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

4.公开征求意见;

5.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6.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