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65404/2020-334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 发文日期: | 2020-07-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基础上,县政府办公室经过梳理、筛选,编制《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宁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特别是已经启动的事项,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县司法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水平。
附件: 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宁海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 2020年5月 | 1.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4.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
2 | 宁海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 县住建局 | 2020年6月 | 1. 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
3 | 宁海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0年7月 | 1.调研,起草文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
4 | 宁海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0年7月 | 1.调研,起草文稿; 3.公开征求意见; |
5 | 宁海县水资源综合规划 | 县水利局 | 2020年12月 | 1.调研,编制《规划》初稿; 2.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规划》; 3.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 4.公开征求意见; 5.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6.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