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审计局关于专项审计调查宁海县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
宁审行调通〔2020〕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海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宁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15日起,对宁海县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吴林恩
审计组成员:童国超(主审) 何晨来
附件:
1.承诺书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3.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宁海县审计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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