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公安局网站!
门户首页
>宁海县公安局>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门户首页
>宁海县公安局>工作动态
华丽转身|宁海这2名民警被授予“最美退役军人”称号!
发布时间:2020-08-03 16:51:27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身披铁甲或是肩扛滚筒

体型庞大甚至重达百吨

是建筑工程的运输主力

但若稍有大意

它们也可能成为“马路杀手”

它们是谁?

它们就是工程运输车

为了追逐利益、降低成本

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

摇摇晃晃地行驶在路上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涉工程车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屡屡酿成惨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管

严管

必须严管

(支持严管的到文末“在看”集合)

自2020年7月13日全县夏季社会治安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宁海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和“一体化”派出所对工程运输车开展严管,加强对工程运输车的24小时全天候监管,对全县范围内的工程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截至目前,共查处工程车违法327起,其中罚款327起、记分87起、扣车46起。

同时,在县委政法委统筹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局路政执法、公管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工作小组,对全县工程运输车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行动,旨在将全县所有工程运输车纳入政府监管平台,消除工程运输车各类违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工程运输车超速、超载、闯禁、逆向行驶、实线变道,通行路口时闯红灯、闯黄灯、未减速、未让行、未按照导向车道行驶及超越前方同向机动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全力规范工程车领域交通秩序。

下面

实时曝光 杜绝侥幸提高意识

赣C3910U

驾驶员:李*建

违法时间:2020年6月28日

违法地点:甬临线(黄坛大桥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00%以上

浙B1Z393

驾驶员:郭*军

违法时间:2020年7月30日

违法地点:甬临线与城松线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

浙B1R286

驾驶员:韩*光

违法时间:2020年8月1日

违法地点:象西线桥头胡街道西吕村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

浙B2C232

驾驶员:应*国

违法时间:2020年8月1日

违法地点:象西线桥头胡街道西吕村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

赣C5286W

驾驶员:龙*章

违法时间:2020年8月2日

违法地点:桥电线2K+300M

违法行为: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00%以上

浙B1C825

驾驶员:肖*

违法时间:2020年8月2日

违法地点:桥电线涨家溪村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00%以上

浙B2F831

驾驶员:唐*新

违法时间:2020年8月2日

违法地点:宁松线白峤村口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浙B2C888

驾驶员:邓*林

违法时间:2020年8月2日

违法地点:宁松线白峤村口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法律链接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之规定,记3分、罚款200元。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至200%以上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之规定,记6分、罚200至2000元。更严重的是,持B证以上准驾资格的驾驶证记满12分后,将面临强制降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之规定,罚款50元。

违反相关规定的驾驶员和运输企业,除了面临公安交管部门和公路执法部门的处罚之外,还将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严格监管。

针对当前运输行业

工程车事故、违法多发的情况

宁海公安在坚持严管严治的基础上

将加强行业自律、部门合作

构建全方位管控模式

请心存侥幸的司机们引以为戒

最后,提醒广大驾驶员

拒绝违法,依规行驶,安全出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