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企业自主评价培训补贴公示
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7〕49号)、《关于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48号)》及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60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培训、考核,2020年度企业自主评价培训补贴工作已结束,现将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1月20日至1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海县人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受理单位: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职技科
邮 编:315600
联系电话:0574-59971578 59971577
附件:2021年企业自主评价补贴.xlsx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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