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门户首页
>宁海县市场监管局>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门户首页
>宁海县市场监管局>通知公告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9:38:35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宁海县南荒山油茶专业合作社等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截止至公告发布日,你单位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2018、2019年度),已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改变的,应当向县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已停业未经营的,应向县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本公告内容同时公布于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栏。


附件:2021农专社吊销催年名单.xlsx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