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通知
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海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宁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18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邵兴争
审计组成员:王文军(主审) 吴超 娄俊贤
附件:1.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2.承诺书
3.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
纪律
4.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宁海县审计局
2021年10月11日
抄送:市审计局、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宁海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印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