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宁海县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医保发〔2020〕1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过受理申请、审核联查、组织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宁海县新增5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布:
宁海县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1.宁海桃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2.宁海同军综合门诊部
3.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4.宁海县胡陈乡张韩村卫生室
5.宁海县一市镇东岙社区卫生服务站
宁海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