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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完善“一肩挑”后村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26 11:24:15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适应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带来的基层治理体系变革,宁海县出台《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加强激励保障的意见》文件,文件明确财政保障对象、报酬保障标准、报酬保障机制,激励村干部在全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县中担当作为。

强化财政保障。文件明确保障对象为“一肩挑”人员、分社的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由县乡两级财政按8:2分担;优秀奖励资金和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同时根据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增长情况动态调整基本报酬

待遇分类发放。村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绩效报酬、优秀奖励和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个部分组成。村干部按职定档、分类发放,按行政村的规模大小设定基数,确定基本报酬的标准;突出实干绩效导向,年度评议前三的分别提升10%、7%、5%。明确优秀奖励由优秀奖励年金、增收考核奖、重点工作奖、重大荣誉奖组成。

加大惩处力度。严格管理,强化“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导向,对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视情按照标准扣减报酬。

(应可顶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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