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首页
>政务>专题专栏>往期专题>社会救助和福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专题专栏>往期专题>社会救助和福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置顶信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确认流程、扶助金发放标准及发放流程
发布时间:2021-11-12 17:32:09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奖特扶对象确认流程

1.本人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

3.乡镇(街道)初审并张榜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

4.县卫生健康局审查确认。

二、扶助金发放标准

1.奖励扶助。每人每月100元,一年1200元。

2.特别扶助。49周岁到59周岁的每人每月600元,其中特殊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800元,但纳入政府集中供养的对象仍每人每月600元;待满60周岁以后,纳入政府集中供养的对象每人每月600元,其他对象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

三、扶助金发放流程

采取一人一卡的方式,由财政直达系统一次性发放给扶助对象个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