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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推行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发布时间:2021-11-29 08:54:40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真是太方便了,一张营业执照,一份承诺书,当场就可以拿到证了!”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执法窗口,烘焙店店主林女士惊喜地为高效的审批服务点赞。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纵深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推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制改革,以信用承诺代替材料提交。

据悉,在受理业务后,窗口人员将申请条件、承诺效力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排水户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现场填写排水许可承诺书,承诺符合排水许可条件,当即可获取排水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将“受理、审查、审核、办结、发证”5个环节优化为“承诺、发证”2个环节,至少精减材料8份,极大简化了排水许可审批手续,提升办事效率。

告知承诺并非“一告了之”,信用承诺更不是信用透支。综合执法部门将事前审查转变为事后监管,对审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和属地中队在发证后30天内对排水户的承诺内容进行核实,经核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惩处。若逾期未完成整改,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排水户不良信息同步记入信用档案。

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是综合执法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之一,主要适用于中小型餐饮店、理发店、低风险小型项目三种主体。此项改革也是行政审批“宽进严管”方向的重要探索,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传统“以批代管”模式。截至目前,综合执法窗口已通过“告知承诺制”发放40余张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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