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南溪温泉省级森林公园和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宁海县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南溪温泉省级森林公园和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以宁海县自然保护地审批范围调整优化后的界线为基础,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分别是:南溪温泉省级森林公园和桃花溪省级森林公园。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与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确权登记区域涉及宁海县,涉及乡镇(街道)详见登记区域涉及乡镇(街道)名单(附件1)。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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