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6124/2021-41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2-01
发布日期
2021-12-01
发布单位
县公安局
宁海县公安局关于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宁公发〔2021〕5号
根据《宁波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现就宁海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公布如下:
一.下列决策事项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
(一)制定全县行业管理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户政、出境入境、反恐怖、网络安全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交通管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四)制定对全县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政策和措施。
二.下列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突发事件应对、人事任免、政府规章制定建议案的拟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
宁海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日